喝完的金门高粱酒瓶,却是假酒集团的生财工具。金门县刑大昨兵分多路跨海前进屏东、高雄和台南等地,查获146瓶仿冒金门春节、秋节家户配酒。酒瓶都是真的,来源是餐饮场所;酒液则是假的,是否有害健康还要检验。警方继续追查来源和假酒可能流向。
金门警方跨海在台南、屏东和高雄等地,查获仿冒金酒一批。(警方提供)
警方起出146瓶假金酒,研判只是冰山一角。(警方提供)
餐饮场所的金酒空瓶,遭假酒集团回收利用。(警方提供)
金门县刑大队长洪俊义强调,持续打假维护金酒商誉。(李金生摄)
仿冒金酒锁定「金门」专属的系列酒品,用意在鱼目混珠。(警方提供)
金门县刑大会同高雄市刑大、金酒公司、台南市和高雄市政府财政处等单位,持检方搜索票查获的仿冒金酒,包括95春节家户配酒(1000ml)、93年秋节家户配酒(750ml)、金门地区专用酒(100年750ml)、金门地区专用酒(95年600ml)。
县刑大在7月28日于高雄查获顏姓大盘商涉嫌贩卖偽劣金门高粱酒,每次交易金额在40万元至50余万元之间,再转卖流入下游盘商,地点遍及屏东、高雄、台南等地。这回跨海一举查获简姓、邓姓、王姓嫌犯,已起出146瓶仿冒金酒,研判只是冰山的一角。
简姓菸酒批发商供称,他平日有收藏陈年高粱酒习惯,自2012至2013年陆续向顏姓男子购买95春节家户配酒、93年秋节家户配酒、金门地区专用酒等3到4次,总计38箱约新台币20余万元。后来,他发现部分93年秋节酒包装怪怪的,因此退还顏某14箱,但一直没有收到顏男的退款,其余则自己收藏、饮用或赠送友人。
警方怀疑简某饰词卸责,仍依刑法诈欺、违反商标法罪嫌移送台南、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县刑大队长洪俊义指出,坊间有人专门收集餐饮场所的金门高粱酒瓶,卖给假酒集团灌装低劣酒液,并锁定一般消费者有极高品牌信任度,「金门」专属的3节家户配售酒,鱼目混珠流通牟利。
此次查缉过程中,在台南点交时不慎打破2瓶假酒,现场瀰漫刺鼻酒精味,与真酒的醇香大不相同。县刑大已採样送验,厘清是否含有害健康的成分,也提醒消费大眾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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