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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 "打假"江湖:有人欢喜有人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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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9652 | 回复5 | 2016-2-23 00: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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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的年龄横跨“50后”至“90后”。他们的江湖,以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为目标,以知假买假索赔挣钱为目的。随着立法的加强,针对制假售假的惩罚性规定加码,他们追逐的,是“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甚至更高的利润。

春节购物狂欢季,你想花很少的钱淘到最好的年货,而他们花很多的钱却偏偏一定要买到次品,这就是普通消费者和职业打假人在购物心态上的最大区别。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一年半后,22岁青岛青年王海购买12副假冒耳机索赔,全国首个职业打假人诞生,之后全国各地冒出无数个“王海”。

2015年岁末,第二届“3·15打假论坛”在京举办,众多知名职业打假人云集北京。南都记者找到多名打假人,还原打假江湖20年。

职业打假人的年龄横跨“50后”至“90后”。他们的江湖,以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为目标,以知假买假索赔挣钱为目的。随着立法的加强,针对制假售假的惩罚性规定加码,他们追逐的,是“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甚至更高的利润。

江湖中行走,有人累积千万家产出入保时捷代步,有人被殴打至喋血街头,更多的人则像啄木鸟盯住害虫一样,时刻准备着发现市场上的假货,痛快地捞上一笔。

春节来临,他们中有人并未停歇,而是涌入各大商场和电商平台。远在海南过春节的职业打假人刘殿林,腊月二十七还指挥手下在唐山等地入手40万元问题奶粉,驻守北京的王海则在谋划开年之后要向伪劣化妆品开炮,打假“老炮儿”杨连弟,仍在苦苦追踪过期牛奶的去向……

“老炮儿”年代

风险与利润齐飞,“王海”们年入高达千万

法律下的蛋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出台,其中第49条明确“假一赔一”。该法甫一实施,起草者就期待购假索赔者的出现,给制假售假者以致命打击。

退一赔一,意味着双倍索赔,也就是100%的利润。因此,《消法》导入惩罚性赔偿机制,不仅是中国司法实践的一次突破,而且还间接催生了一个新的工种———职业打假人。

2016年年初,这个行业的开山鼻祖王海,向南都记者叙述了他的打假之路。

1995年3·15前夕,22岁青岛青年王海陪伴亲友赴京应考,无意中看到了《消法》的索赔内容。购假索赔100%的利润,驱使王海走进了北京隆福大厦,他花170元在商场买了两副盗版索尼耳机,随后又“追加”了10副。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里,王海在各路媒体的“帮助”下,最后获得“退一赔一”的赔偿。

1995年9月,王海再次进京,继续打假,主打的方向是商场里的假皮鞋、假皮带。随着《消法》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王海的打假之路变得越来越顺畅,这一年最高的时候他一周可以挣到8000多元。

1995年底,王海的打假行为,被北京众多媒体塑造成了打假维权的典型,并引发“面对假货做刁民还是顺民”的大讨论。王海现象的出现,恰好被国家相关部门当成推广《消法》的契机,面对商家和社会部分人群指责王海行为是欺诈的指责,国家工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纷纷表态,王海现象符合既定方针,应该予以肯定。

第一个拿起《消法》购假索赔武器的王海成名了。1996年,王海接受希望集团总裁刘永行10万元赞助,注册成立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将打假导向了公司化运营,除了购假索赔,他还受雇于深受假货侵害的知名企业。

巅峰期时,北京大海公司旗下的调查员,一度达到200人之众。不过近年,他将公司的经营业务引向了更多方向,除了打假,他近年还成为了几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方。

迄今已成名20年的王海,微博简介上写着“一个清道夫、吹哨人、公民检察官,以赚钱为手段,以打假为目的”。已人到中年的他,少了早年的锋芒。他小心谨慎,对身家有多少千万的问题避而不答,仅透露2015年全年,公司网购打假索赔入账400多万元。

媒体报道,如今被人称作“王老板”的王海,有四个职业打假公司,分别设在北京、天津、南京、深圳。

无数个王海

与王海颇为低调的作风不同,他的徒弟刘殿林似乎老来还发少年狂。正在海南过冬的他,毫不避讳地说,现在的代步车是200多万元的保时捷panam era,2004年入账2000万,2015仅汽车打假一项入账500多万元。

年过六旬的刘殿林,于2013年出版个人传记《北方狼》,内容涵盖近20年国内职业打假江湖,数十万字的传记据他所说“都是真实的”,传记中出现最多的字眼是“狼”。

刘殿林传记叙述,伴随王海的走红,1996年一年时间里,各地的“王海”们不约而同地杀向了商场,疯狂购买假货,高举《消法》第49条据法索赔。当年曾活跃于报端的第一代打假人包括:北京的杨连弟、郑州的刘正军、刘政全兄弟,广州的张磊落,天津的李承吉,南京的吴胜,成都的童宗全,长沙的喻辉,河南新乡的周春海,石家庄的郭振清,福建的丘剑冬……

当“刁民”纷纷纵横江湖时,1954年出生的小商贩刘殿林也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方向。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苦思冥想数天,最后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决定———打假!

刘殿林起初打假,一直吃窝边草,在老家唐山打了2年假后,发现路越打越窄,一是熟人社会,碍于面子,其次是唐山的假货被他打得也差不多了。1998年,等到刘殿林想另辟蹊径时,放眼神州,不禁震惊地发现,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了成名的打假人在“值守”。

分道扬镳

掂量来掂量去,刘殿林做出“京城拜师”的决定。

在给20多岁的王海当马仔期间,40多岁的刘殿林每以师礼待王海,工作卖力。

1998年4月开始,王海偕刘殿林开始对一种叫“淋必治”的假药出手。

“淋必治”实为“诺氟沙星”,是一种专治拉肚子的常规药物,市场批发价仅为0 .31元/盒。但是,这种药到了药贩子手里,便被改头换面、重新包装,成了专治淋病的进口药品“淋必治”,卖到了每盒68元或79元,价格提高200多倍。

经过缜密调查,王海在秦皇岛、哈尔滨、唐山等地的几十家药店一口气吃进了10多万元的假“淋必治”。王海接下来一口气将这几十家药店诉至法庭。

这场浩大的清剿“淋必治”行动中,众多媒体蜂拥跟进,经常面对媒体的刘殿林,迎来了“扬名立万”的机遇。

1999年春节过后,刘殿林没有再回北京的大海公司。一山不容二虎,他要自立门户。自与王海分道扬镳之后,刘殿林在多种场合强调自己的战绩:打假20年,先后接受国内外百余家企业委托,进行造假窝点侦查、假冒侵权产品市场封杀,打掉造假工厂、窝点、仓库数百个,配合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20多人,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案值超亿元。

喋血街头

购假索赔在打假中,风险并不是最高的。最高的风险在于受雇于深受假货侵害的知名企业,跟踪、拍摄甚至卧底潜入制售假企业,获取制售假证据。

发生于2003年12月13日下午的一起死亡事件,令打假界震惊。

39岁的黄立荣受雇调查紫禁城国医馆老板赵君,在进行偷拍、监视时,被调查对象发现并被殴打致死,又被抛尸到北京医院附近。警方确认,这是北京首例民间调查者在偷拍活动中死于非命的案件。

2002年2月27日凌晨3时许,刘殿林公司的三名调查员潜入广东普宁一个村庄调查一家造假黑工厂,不料被当成贼围困在屋顶。从三米多高屋顶跳下时,调查员田春怀崴到脚,被几十个村民一顿拳打脚踢,右手掌被人撅到骨折。

调查员接二连三出状况,使职业打假公司在随后的调查员招聘中,尽量找一些相貌特征不明显的退伍军人。王海曾对外表示自己的择人标准,招聘调查员时,帅的丑的都不要,就要长得平庸的,大众脸才能“扮猪吃老虎”。

而王海本人,出道20多年来,更是从未在公众面前摘下过“标配”墨镜。

统一战线

个人打假行为,时不时遭到反制。因此,打假人每遇同行遭难必发声,成为一种自觉的“行规”。

2015年6月,暂住在广东惠州博罗园洲镇的陆元昌等4人到石湾镇一家商行购买了没有中文标签的红酒10多瓶、巧克力、糖果等物品一批,共花费7000多元。陆元昌以这些物品产地在境外却没有中文标签为由要求十倍价格赔偿。遭到商行老板拒绝后,陆元昌等人到石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举报该商行出售不符合规定食品。不久后,陆元昌等3人被刑事拘留。

王海说,同行出事,职业打假人除了各自的日常业务外,会找专家和律师在媒体上发声,进行“营救”。同年8月10日,陆元昌等3人因博罗县检察院不予批捕,无罪释放。

2014年12月中旬,黑龙江省明水县货车司机李海峰食用今麦郎“诱惑酸辣牛肉面”后出现腹痛腹泻症状,他发现所购买的方便面已过期将近一年,醋包里有明显异物。随后他向今麦郎“惩罚性”索赔300万元,后追加至500万元,最后又减少到450万元。

2015年11月4日,李海峰被控敲诈勒索罪,隆尧县法院于当年12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海峰有期徒刑8年6个月。

获刑入狱后的李海峰,获得何山、王海等法学界和打假界的声援。

何山在新近的一次发布会上表示,据不完全统计,从1995年“3·15”至今的20年间,全国各地已有16例涉及19人因购假索赔,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全国人大法工委原巡视员、《消法》主要起草人之一的何山认为,官方打假队伍并不是铁板一块,某些地方出现“打假,假打,越打越假”的怪圈。也有其他学者指出,官方之所以对制假者出现假打,对打假人反而真打的情况,是为了保持某种“生态平衡”,如果制假者全部被打没了,官方打假队伍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

电商“梦魇”

网购打假爆发式增长,失业青年月入十万

随着互联网电商的发展,打假也迎来了这个行业的互联网+时代。

2015年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此次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有54个批次的样品为正品,正品率为58.7%.

此次监测抽查了淘宝网、京东商城、天猫等平台,以电子产品、服装、化妆品等为重点监测种类。从各购物网站的监测结果来看,淘宝网样本数量最多,为51个,但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令官方忧虑的监测结果,却令打假人兴奋不已。这一结果公布之后,更为熟悉网络的80后和90后打假人大量涌上电商平台,X电商平台2014年的假货赔付额仅40多万元,但2015年就飙升到了1000多万元。处理投诉业务的该电商工商事务部2014年人员不足20人,为应对打假人的大规模投诉和索赔,目前该部门已经扩充到100余人,人力成本达到1000多万元。

群狼攻击

虽然电商平台假货率惊人,但苦于无法实地查看,在2014年之前,电商平台并未遭到职业打假人的大规模打假。

缺口在20 15年打开,“史上最严”新广告法在当年9月1日实施之前,媒体大量宣传。“最”、“一流”、“独家”、“超”、“100%”等绝对性用语,功效夸大,电商平台的满减活动不诚信等问题,都成了新一代打假人揪住电商和卖家索赔的辫子。

相对于老一代打假人的个人打假,新一代的80后和90后打假人,在网上以Q Q群为新的聚集模式,他们在假货信息和上互通有无,打假方式是只认假货不认卖家,一旦发现假货,群起攻之。

在Q Q的“找群”搜索功能中,输入“打假”,显示的打假Q Q群达到上百个之多,以每个群100人计算,新一代的网购打假人数达到了万人级。

X电商平台数据显示,自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电商平台监测结果后,从2015年3月开始,该平台遭遇打假次数呈爆发式增长,8月迎来大爆发,职业打假人的投诉占到了该平台总投诉量的82%,当月赔付额高达316万元。

9月,新广告法实施后,家电、数码、保健品、母婴产品成为打假人索赔重点品类。当女性胸罩标注100%纯棉,被打假人以胸罩上有金属扣子为由打假的时候,X电商平台已经不堪重负,干脆不再直接赔付职业打假人,而是改为任由国家部门处罚。

创富利器?

困扰电商的打假,到了失业青年手里,则变成了创富利器。

媒体在去年10月报道,据广州越秀区法院统计,2015年1月以来,该院共受理消费者因网络购物引起的纠纷案件共126件,比上年同期的25件增长了4倍有余,涉及金额高达450万元,提起诉讼的原告100%都是职业打假人。而此前广州萝岗区法院、越秀区法院及广州中院数据显示,近年广州地区法院受理消费维权类官司,80%甚至95%以上由职业打假人发起。

电商梦魇

电商平台遭遇打假之后,也在打假防御上进行了更多反制。

新广告法实施前夕,电商对自己平台上的广告进行了大量改进,以至有网站美工在网上吐槽“改图改到哭”。除此之外,一些电商在商品关键词的搜索上,直接屏蔽掉违规用语和限定词,更有电商关闭掉本应正常打开的投诉链接。

电商的反制并不能阻止高手的进击。2015年,X平台最大的一笔赔付给了一名在成都居住的打假人,该打假人花费2万元购买一种名为“自然之宝辅酶Q 10软胶囊”的食品,该食品存在添加剂问题,A平台赔付20万元后,该打假人又用赔付款购买了20万元该种食品,目前他正在索赔200万元。

“自然之宝辅酶Q 10软胶囊”事件之后,X平台针对打假人又多了一招,一旦发现某个ID购买超出实际需求的同款商品,直接不予发货。

专业人士的进攻,令电商平台更难防御。2015年7月,一名疑似广东清远某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男子,在X平台上连续买下3 .8万元红酒,这些红酒存在普通消费者难以察觉的原料和辅料没有标准含量的问题,并据此要求10倍赔偿。

令电商们更难堪的是,一些电商平台的投诉客服类员工,不满足年薪十几万的收入,转而辞职加入“敌阵”,对老东家频频索赔。

自我救赎

转型期的中国电商,该如何面对假货?

2016年1月以来,阿里巴巴集团已经额外新增200个员工组成“打假特战营”,并面向全社会发布“英雄召集令”,扩充打假队伍。

“打假特战营”负责人、阿里巴巴资深安全专家王彦曾向媒体介绍,大数据打假在筛选海量信息方面,要比人工发现和判断更为智能和有效。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4月-9月期间,阿里巴巴向执法机关推送售假团伙线索717条,获各地执法部门立案的有330条。其间,阿里巴巴协助警方捣毁制假、仓储、售假窝点6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15人。

论争20年

“知假买假”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流变

打假兴盛20年,对于职业打假这个问题,论争不断。

鲜为人知的是,购假索赔的首例判决,来自《消法》的主要起草人何山。

1995年夏天,中消协在吉林召开贯彻消法座谈会,全国人大法工委原巡视员、《消法》主要起草人之一的何山,在会上说:“消法贯彻得不好,一年多了,怎么还没有人出来买假货?”

为唤起消费者维权意识,在报告单位之后,1996年他主动“以身试法”,在北京花2900元购买了两幅假冒的徐悲鸿奔马图,随后诉到法院,最终获得5800元赔偿,成为我国首例疑假买假裁决。

当年,何山坚持将惩罚性赔偿写入《消法》第49条,他认为这是《消法》的核心条款,它发展了民法通则的民事赔偿,也是大陆法系国家首创。

但何山的“以身试法”并未能消弭社会对知假买假索赔的论争。

“卖假货发不义之财缺乏道德”、“知假买假是为挣钱不是消费”等论调,一度获得不少人的认同。

在这场论争中,经济学家厉以宁于1997发表论文,指出王海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利依法行事,而经营制假售假是违法,王海以守法对付违法,没有任何过错。他并认为,“王海”们多了,假冒伪劣就少了,市场秩序就会走向正常。

在官方层面,多年论争在2013年有了一个结论。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于2013年12月9日第1599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等于肯定了“知假买假”。

2014年3月15日,20年来首次修订的《消法》,将“欺诈行为”的赔偿额度从“退一赔一”提高到“退一赔三”。除此之外,还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有舆论认为,“职业打假人的春天悄然来临”。至此,网购打假风起云涌。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除了明确“损一赔十”,还规定“千元保底”,即食品不合格,消费者可向生产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10 0 0元的赔偿1000元。

2015年9月1日,“史上最严”新广告法实施,对广告的真实性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这也使得许多进行夸大宣传的产品,很容易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立法的加强,也并不只对打假人有利,2015版的新消法和新食安法,对惩罚性赔偿增加了“经营者明知”的限制,这给打假也套上了前置条件。

面对新的法规限制,成熟职业打假人明白,在这条被商家憎恨、被世俗指责失德的这条道路上行走,打假索赔“点到为止”,是快速获得回报甚至免于牢狱之灾的重要准则之一。

2015年,一名新手在北京起诉某电商平台时,其索赔的价码远远超出法定赔偿金额,庭审中他高声表明超额度索赔就是为了“发财”。结果被法官认为贪得无厌,不予支持。

在今年的安徽省两会上,有省人大代表认为“职业打假已经成了少数人通过知假买假牟取暴利的手段,偏离了初衷”。而据《成都商报》日前报道,成都已出现“家族化”职业打假人,收入年年上涨。

打假行业还能生存多久?王海认为,这可能得等到没有制假售假的那一天。

制假售假不绝,打假江湖还会持续,论争仍难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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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女 | 2016-2-23 06: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抢沙发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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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承诺 | 2016-2-23 06: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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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怪杰 | 2016-2-23 13: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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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女 | 2016-2-23 15: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坐沙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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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淑女 | 2016-2-23 16: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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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理想 | 2016-2-23 17: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鄙视楼下的顶帖没我快,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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