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知道是假酒却不惜花费数千元购买;几天后拿着假酒到工商部门投诉,要求“退一赔一”;不等执法部门介入,小店老板私下同意赔偿……这些不正常的现象出现在我市城郊一些小食杂店。近来,“知假买假”是否该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庇护,引起了社会争议。
奇怪,小店主爽快赔付3000元 近日,鄞州区横溪消保分会接到一起离奇的消费投诉案,魏某称其在横溪镇一家小店购买了6瓶五粮液,价值3600元,现在怀疑其为假酒,要求委托消保委鉴定其真伪。 第二天,当消保委联系五粮液打假办后,魏某却撤诉了,称已与小店老板达成和解:魏某退还6瓶“假酒”,小店同时赔偿其3000元。 横溪消保分会经过调查,发现这起假酒退货事件疑点重重:一是距离被投诉的小店不足百米处就是一家大型超市,魏某为何选择乡镇小店而不选择信誉更有保证的大型超市?二是未等验证,双方为何匆匆私下和解?三是事后双方对原委都保持沉默,不愿透露详细情节。 “知假买假”仅为获得高额赔偿 事实上,不仅仅是在鄞州,余姚、慈溪、奉化等地小食杂店最近都遇到过类似情况,投诉人专挑小店购买名酒,同时向店主索要证据,随后便向工商部门投诉称买到了假冒产品,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一”,有的甚至要求根据去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一赔十”。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名酒经销商告诉记者,这些投诉者其实大多是知假买假者,他们是冲着法律法规中的“赔偿”而去的。 据了解,这些知假买假者不同于普通消费者,他们以消费者的名义进行投诉,实际上却并非为了生活消费而购买。同时,他们也不同于职业打假人,职业打假人通常通过向执法部门举报来打假,以获取被假冒品牌单位的奖励。而知假买假者的目的仅仅为了获得高额的赔偿款,这是由于名酒动辄几百上千元,其赔付金额相当可观。 收购假货让小店主处境尴尬 在知假买假赔偿事件中,售假的小店业主处境却相当尴尬。工商部门通过深入调查得知,横溪这家小店业主之所以愿在工商部门介入前,匆匆与魏某达成和解,并主动赔偿3000元,是因为其确实出售了假酒。 春节前后,社会上有不少人向小店上门推销名牌烟酒,其价格比正常渠道便宜不少,同时也包括畅销的五粮液酒。正是出于贪图便宜心理,低价收购了来路不明的名酒,才导致小店遭到索赔。据知情人士透露,不排除推销者与知假买假者同伙,制造消费投诉的可能。 消费者应发挥监督作用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翁月珍表示,对于知假买假的行为,法律界本身就有争议,有的认为他们不是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有的却认为社会需要这种人存在。知假买假者能在一定程度上揭露假冒商品,但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消费者,明知道有假冒商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而不应明知是假货却购买,然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索赔,牟取私利。 此外,工商部门提醒小食杂店,各类商品都应从正规渠道进货,并保存好进货发票,在遇到纠纷时可向上追诉责任人。小店业主不应在没有识别和经营能力的情况下,收购高档烟酒,扰乱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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