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安徽白马商贸城商户一而再再而三销售假冒商品,LV商标拥有人—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终于忍不住了,一举将安徽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盛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两名商户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白马公司和商户均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责任。
两商户售假被索赔近50万 时隔三年之后,“LV”再次来到合肥打假,两家涉嫌售假商户再成被告。 2014年5月25日,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安徽白马商贸城三期,在丁某经营的商铺中花180元买了两个假冒LV注册商标的手包,在董某经营的商铺中购买到假冒LV注册商标的女包一个,价格280元。 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认为,这两家的售假行为,已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这些侵权产品擅自使用了与原告“LV”皮具产品相同或近似的特有包装、装潢,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公司向两商户提出了“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7万元”等索赔要求。 被告商户几年前就卖假LV “这些人明知故犯,早些年我们曾经警告过,起诉过,他们依然售假。”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一位代理律师表示。 据了解,2011年11月8日,丁某曾向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工作人员出售过一个价值85元的假LV包;同日,董某以400元价格出售了假冒LV商标的男士皮包和皮带各一个。 2012年,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白马公司、物业以及相关售假商户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本报曾以《LV来合肥了!可惜是为打官司》进行了报道。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当年起诉之后,在合肥中院法官的调解下,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最终撤诉。 以为和解之后万事大吉的商户们,没有想到会再次惹上麻烦。两年之后,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杀了个回马枪。2014年5月25日,他们从安徽白马商贸城8个商铺内买到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只花2000多元就买了8个“LV”商品。 白马公司管理不力成被告 商家被告上法院的同时,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还单独将安徽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盛装物业公司也告了。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在起诉状中列举了白马服装城管理不力的“罪状”: 2011年11月8日,其在涉案市场10个商铺购买了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2012年3月1日,其第二次从涉案市场内6个商铺购买到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2014年5月25日,其又第三次从涉案市场8个商铺购买到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第一次买到假冒商品后,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曾向商场发出警告函,但是售假行为并没有停止。无奈之下,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将安徽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盛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院,除要求其“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外,还提出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和其他实际支出15万余元的诉求。 商户和白马公司均被判赔 去年11月17日,合肥中院开庭审理了这几起案件。法院审理认为,两商户销售皮包等产品使用涉案商标未经合法授权,其行为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同时,白马管理公司对包括白马三期在内的涉案商城内商户持续提供管理服务工作,其有义务对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尤其在知情的情况下,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来制止商户的侵权行为。尤其在收到律师函之后,涉案商城内的商铺仍在销售侵权产品,白马管理公司对此具有过错,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安徽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赔偿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6万元,合肥盛装物业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另外,商户丁某和董某分别判赔一万多元,安徽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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