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的人中,有这么一部分人,可以说是每天都过着维权的日子。他们穿梭于各个超市之中,找寻那些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他们被称为职业打假人。3月15日下午,北塘区法院受理了一件由职业打假人状告商家的案子,记者对两位职业打假人进行了专访。 坦诚“职业打假” 是“技术活” 职业打假人方先生在金太湖国际的沃尔玛分店里买到了过期的海苔,与此同时,还有一位打假人王先生也在该店里买到了过期的巧克力,当天两案并成一案,北塘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据了解,王先生和方先生都是职业打假人,王先生从2000年便致力于打假,而方先生是从2013年才开始打假活动。当记者问起为什么会致力于打假时,两位不一而同地说,因为自己尝到过过期食品的苦头。自从给自己维权成功后,打假可以说是成为了他们的一项工作。 在平时,这些职业打假人会一家家商场地跑,若是看到有过期商品,就便买下来找商家理论,若是商家同意协商那就协商,若是不肯,他们就便会向工商部门投诉,然后再起诉,经过判决,每张含有过期食品的发票至少可以索赔一千元。据方先生介绍,打假是一件技术活儿,打假者需要将从进店起到最后付完货款拿到小票这一整段的经历都用手机录下来,还不能被人发现。 方先生还说打假是一件委屈的活,与商家对峙时,商家有时不仅失口否认店中卖此商品,还会反咬一口打假人是夹带过期商品进入商店,进行虚假维权。纵然有些打假人会伪造证物污蔑商家,但这只是小部分,法院也不会听信打假者的一面之词,经过核实后对案件做出公正的决断。 监督力度加大“打假”越来越不易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两位打假人的经验,大部分的打假案件都发生于家乐福,沃尔玛,相较而言,华润万家,大润发,欧尚超市这几家超市对食品的监管力度比较好,过期食品较少。 他们还说,2014年之前平均每天都能打到一个案子,但从2015年10月1日起,随着监管部门的惩罚力度加大,打假人数量的增多,超市对食品的监控也在加强,过期食品出现得越来越少,用他们的话说:“2013年的时候去超市,过期的食品可以装一购物车,现在不行了,找到一件也算是运气。” 对于明知是过期产品还买的行为是否是恶意消费这个问题,记者还询问审理此案的方法官,方法官说:“去年最高法院给出例案,对于食品,也仅限于食品,知假买假,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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