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接到报料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来锡旅游的外地游客,在永乐路上的家乐福超市里买到了几件过期食品,他们表示宁愿多在无锡停留几天,也要为此讨个说法。记者随后和投诉人一起来到超市了解情况。超市方却表示不会赔偿,因为怀疑对方是“职业作假”,根本不是普通消费者。到底孰是孰非? 投诉者:超市购物买到过期货 7月22日上午,记者见到了投诉人胡先生和贾先生,他们展示了自己买到的过期产品。“这个面包买来是准备当早饭的,结果发现已过期了。还有这个咸鸭蛋黄,也过期近十天了。”记者查看了下,面包的生产日期为7月15日,保质期是一个星期,22日刚好过期。咸鸭蛋黄是4月10日生产的,它的保质期有两个:1℃-6℃下保存为180天,常温下为90天。胡先生说,咸鸭蛋黄并没有放在冰柜里销售,就放在了普通货架上,这么算下来,也是早就过期了。胡先生和贾先生说,他们是杭州来无锡旅游的游客,21日下午原本想要买些吃的就回杭州的,就去了位于永乐路上的家乐福超市购物。“当时买了不少商品,没想到就买到了过期食物。一袋面包和两袋咸鸭蛋黄都过期了,加起来花了40多元冤枉钱。”贾先生表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一旦买到过期食品,商家就必须退还货款并赔付十倍于价款的经济赔偿金。他们强调,赔偿金只是小事,最重要的是讨回公道。 超市:这些人是“职业作假” 记者与两名报料人来到了家乐福永乐店。在卖场里,确实找到了放咸鸭蛋黄的货架,但查看了一下,发现这批货品的生产日期都是5月13日,没有找到报料人所购买的4月10日的物品。一旁的货物整理员说,她每天都会清点货物,这段时间并没整理到4月份生产的货物。这时,投诉部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事实并不完全像胡、贾两名当事人说的那样。 “他们不是普通的消费者,而是所谓的‘职业打假人’。他们在投诉办公室就是这么自我介绍的,还说在无锡许多超市都有他们的打假记录。”该工作人员称,21日胡、贾一行共有5人来到超市消费,共买了800多元的商品,付完钱后,就立即到前台投诉,说买到了不合格的产品。除了面包、咸鸭蛋黄的过期问题外,他们还指出购买的米粉不符合国家标准。“他们一看就不像一般的消费者,哪有人一次性买17盒米粉的?而且怎么可能购买时没注意生产日期,一付完钱就发现问题了?”说完,工作人员拿出当天的投诉备案,超市方还叫来了南长区工商管理局的有关人员,对胡、贾二人买到的商品进行现场取证,发现他们购买的商品批次和超市的记录对不上号。 深度调查:“职业打假”或变成“职业作假” 结合工商部门的调查结果,超市方对胡、贾二人的“打假”行为产生了怀疑。胡、贾二人出具的过期商品和超市的清货记录不一致,却能够提供出当天购买的小票。工作人员猜测,这两人可能存在造假行为。“我猜他们可能是提前买了商品夹带进超市,然后又在超市里购买了同样的商品,这样就有了购买记录。投诉时就拿出之前准备好的过期商品。”记者又在监控室查看了当天投诉室里的情况。画面中显示,贾先生正拿着一盒米粉和民警理论。民警要求他出示身份证时,他却抢先一步抓住了民警胸前的工号牌,进而又发生了一系列的肢体冲突。超市方表示,胡、贾二人存在造假行为,故拒绝接受他们提出的赔偿要求。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当天参与现场调查的南长区工商管理局一名奚姓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前不久在北塘区也有类似情况发生:一名青年男子称,在超市买到了过期食品,要求赔偿。最后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其实是该男子自己携带了过期食品来诬陷超市。奚科长说,“职业打假”在各城市都已见怪不怪了,“职业打假人”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让超市、卖场提高了警惕,也算是从另一个角度监督市场,维护其他消费者的权益。但“职业作假”不能用“消费者”来定义。他们通过一些手段,制造事端,已上升为诈骗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营秩序。 大型超市、商场每天都有大量的顾客涌入,在管理上难免存在漏洞,这也给了不法者可乘之机。奚科长说,对此各超市、商场只能通过加强管理来预防这类事情发生。他建议卖场可增加摄像头进行监控,并争取做到每天都对货物批次进行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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