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公安部组织指挥浙江、福建等10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 “1·15”假酒案集群战役收网行动,彻底摧毁一个跨地域制售假冒品牌白酒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60余人,捣毁产、储、销窝点30余个,缴获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品牌成品白酒2.3万余瓶,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品牌全套包装1.4万余套,假冒 “茅台”、“五粮液”等品牌商标标识3万余个,以及制假工具拔盖器、压瓶器、吹线机等共计14台,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 经查,本案涉案团伙已形成一个具有专门回收包装、灌装加工、印制包材、提供防伪技术、联络销售、负责储藏、提供工具、负责运输汇款的完整假酒制售利益链条。北京籍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以低档、散装白酒为原料,勾兑、添加少量真酒冒充真酒,蒙蔽广大消费者。 浙江衢州郑某成、浙江杭州郑某木、江西南昌邓某、山东青岛姜某、山东日照葛某等下线经销商从刘某处购买假茅台、五粮液,并向杭州张某、王某、福建晋江陈某、泉州周某、江苏常州唐某、南京王某斌等人批量订购假防伪标识及假包装,通过多种渠道将假酒销售至北京、浙江、福建、江西、安徽、湖北、四川、山东、江苏、海南、上海、广东、云南、贵州等14省市的酒店、饭店、超市和酒行,最后以每瓶上千元的市场价售出。 2007年至今,郑某成自驾车将假酒供给浙江衢州、金华、丽水,江西景德镇、上饶、南昌,安徽黄山,福建武夷山等衢州周边地区300余家酒店、饭店、超市、酒行,然后又从上述地方回收品牌白酒包装供应给制假上线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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