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梧州9月2日电 近日,梧州市工商局接到了一消费者对市区两家超市和一家药房售卖涉嫌违规食品的4起投诉,举报者除要求10倍赔偿货款外,还向涉案商家索赔车旅、误工等各项损失共计51840元。据涉案商家称,该举报人或为职业打假人。工商部门表示,商户在日常经营中应规范自身行为,才能避免被钻空子。目前,所诉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涉案的盒装“罗汉果” 疑似职业打假人“找茬” 日前,一广西玉林市消费者黄某来信向梧州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反映:他在梧州两家超市和一家药房购买了3种预包装食品,分别为2盒货值172元的茶叶礼盒系列“牛蒡茶”、1盒 36元的“罗汉果”及50元10包“红枣”,总货值258元。涉案产品“红枣”系超范围使用生产许可证书,普通食品“牛蒡茶”添加了卫生部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仅限用于保健食品的牛蒡,“罗汉果”未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黄某认为,涉案产品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法》,工商部门应依据《标注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对涉案商家进行处罚,并给予其最高标准的举报奖励。同时,还要求涉案商家退还货款,赔偿10倍货款及承担其因申诉所产生的车旅、误工等各项损失12315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致歉。黄某所诉4起案件要求的索赔总额为51840元。
此外,黄某表示,在申诉举报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的前提下,将通过反复信访、行政复议及诉讼来维护个人权利。 涉案商家表示“鸭梨山大” 接诉后,梧州工商部门对此问题十分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各大超市、卖场的同类产品进行清查。商家也按工商部门要求,及时将该类商品全部下柜,等待调查处理。 眼下,随着超市成为市民的重要消费场所,因此也衍生出了一批职业打假人。由于部分商家的工作疏漏、图省事或不在意而造成的“盲区”频频被“挖掘”,而且还经常是被同一个人发现,这也让涉案商家有些招架不住。 “他相当熟悉超市的运作,对相关的规定、政策的了解非常专业,由于其维权是基于向经营企业索取金钱作为赔偿目的,发现问题产品后通过各种方式索要大额甚至完全不合理的赔偿,这样的做法确实影响了我们企业的正常经营环境,且浪费了公共行政资源。”一涉案超市的负责人说,能掌握如此多“情报”的顾客绝非寻常,他很可能就是媒体上盛传的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 食品安全不容忽视。目前,梧州工商部门已约谈市区几大商场和超市,向其通报了职业打假的情况,要求企业正视职业打假,规范食品经营,认真把关食品来源,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由工商部门进行调解。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法》所规定“以一赔十”适用是有条件的,消费者遇到类似纠纷应理性对待,充分考虑销售商主客观方面并考量事情轻重程度后,依法提出合理索赔诉求。
涉案的茶叶礼盒系列“牛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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