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城郊工商分局日前接到举报电话称,在溧阳一大型超市买到了过期产品,执法人员随即赶赴现场。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 在调解过程中,执法人员得知,举报人是两名职业打假人。他们声称在超市购买了5包总价值为75元的过期干鱼片,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超市方退货,并支付他们10倍的赔偿金。而超市方仔细查看了干鱼片的包装、生产日期等,认定该干鱼片不是他们超市出售的,因此不愿赔偿。 随后,执法人员仔细核查了超市的进货发票和电脑台账,也未发现该过期干鱼片的踪影。 至此,两名职业打假人只好放弃赔偿要求。 事后,城郊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职业打假人打假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他们动机不纯,采取违法的方式获取利益,工商部门也将严厉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