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终于把“打假业务”渗透到了厦门。经过两个多月、约20万元的“购物取证”,活跃在厦门的“职业打假人”张铁牛,向三个执法部门一口气举报了90起涉嫌“价格欺诈”、“商标侵权”以及“药店销售食品宣传主治功能”等多类案件,在要求退还货款的同时,索赔最高10倍的补偿,一时间,厦门商家人人自危。这是《海峡导报》报道的情形。 商家人人自危,这实在是难得一见的景象。因为在国内的消费者与商家对阵中,基本上是消费者人人自危,商家总是偷着乐,厦门的情形自然也不例外。而如今,竟然轮到商家人人自危了!这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不是特大的好消息吗?这不也才是正常的现象吗?同时千万别忘记了,这个变化都是怎样来的——不是执法部门主动履行职责的结果,主要是“职业打假人”的功劳! 不过,且慢!“职业打假人”却被一些人当成了眼中钉、肉中刺呢。会是什么样的人?请问那些“职业打假人”搞得谁人人自危了?那些人当然会对他们恨之入骨,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只是,也有让人“大开眼界”的新鲜事——有的执法部门对“职业打假人”就不仅不感谢,而且对他们的行为“义愤填膺”,这是为什么呢:“职业打假人”打个电话就可以让你跑断腿,你依法“不予受理”,他可以打市长热线,或花50元要法院立案,你只能按着他的意思办! 原来如此! 看来那些执法部门之所以加入到对“职业打假人”痛恨的行列,其痛恨的程度似乎并不亚于商家。根本原因就在于,执法部门乃是堂堂“衙门里的人”,习惯了对人吆五喝六,对于商家种种蒙骗消费者的行为,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去查一查,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可以放任不管。至于什么认真履行职责,什么对消费者负责等等,都是屁话!如今,几个所谓的“职业打假人”竟然如此“打个电话就让衙门里的人跑断腿”,这不是彻底乱套?真是岂有此理,太不将“衙门里的人”放在眼里,太给“衙门里的人”找麻烦,打乱了“衙门里的人”安逸的生活,当然可恨之极!当然要对他们的行为“义愤填膺“! 商家恨“职业打假人”,很正常。执法部门也恨“职业打假人”,而原因就是被“职业打假人”一个电话就要让他们“跑断腿”,这样的理由实在是太出乎社会公众的正常思维了——既然是国家的执法部门,其存在,不就是为了让商家人人自危、循规蹈矩,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而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即便“跑断腿”也是义不容辞的。“职业打假人”的行为,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在实际上,不都是在帮助执法部门吗?可是执法部门却要对他们的行为“义愤填膺”,这实在匪夷所思! 难道执法部门的存在就是为了实现消费者人人自危,而商家偷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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