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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 河南职业打假人举报大超市:这是为了消费环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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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656 | 回复0 | 2014-3-26 01: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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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超市负责人称,让河南大型连锁超市集体走上“联名上书”之路的关键人物是赵正军。

    这个被称为河南“职业打假人”的赵正军,为何会投诉这些超市?

    对河南超市做出集体性处罚的物价局,又是怎样看待这一事件的?

    商家算账

    个个商品都贴价签,每件商品得涨0.18元

    联名上书的商业企业给这项开支算了一笔账:大卖场的销售商品种类有24000多种,平均排面备货商品数量在30个左右,全卖场有70多万个商品。以一个员工每天可以为4800个商品粘贴价签,在没有销售、变价和补货的前提下,20名员工需要7天才可以将卖场所有的商品胶粘完标签。

    每天销售后需要补货、更换的商品数量在10万个左右,考虑到国家相关劳务规定每个员工每个月工作22天,需固定雇用27个员工专门做粘贴工作。

    按照目前工资标准,每个员工1300元/月的薪资,一家门店每个月将增加人工支出35000元,一年49万多元(我公司员工工作满一年年底拿双薪)。

    此项费用计算在丹尼斯身上,目前共有40家门店,工资支出将增加1965.6万元。

    另外,每家店每个月因为粘贴价签增加的物料成本约15.2万元,一年182.4万元。

    综上所述,粘贴价格标签每年将使企业增加支出9200多万元。

    在不改变企业利润的前提下将这些成本均摊到商品上,平均每件商品将涨价0.18元。

    对话赵正军

    “我的所作所为是为了消费环境的安全”

    针对多家超市“联名上书”国家发改委这一事件,商报记者对话了赵正军。

    春节前投诉了四五个卖场

    记者:郑州市几家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向国家发改委递交“紧急报告”,原因是您向物价部门进行的投诉,您能否说说事情的过程?

    赵正军:最初在很多商家购买的问题商品,尤其是过期食品,商家往往以不是他们销售的为由否认,更甚者还称消费者是在栽赃陷害。相信很多消费者都有类似经历。

    另外,在家乐福、沃尔玛等零售业巨头出现价格欺诈的行为后,我发现郑州丹尼斯、大商等卖场中的商品未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粘价格标签,涉嫌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0年国家计委令第8号)第十四条“开架柜台、自动售货机、自选市场等采取自选方式售货的,经营者应当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粘价格标签,并应分品种在商品陈列柜处按第十三条规定明码标价”的规定。

    而胶粘标签无疑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剂良药,为了保护包括我在内的更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向郑州市物价部门进行了投诉。投诉时间是春节前,当时投诉了四五个卖场。

    否认“被易初莲花10万元收买”

    记者:多年来,您一直在为政府信息公开、商业打假而不断提出法律诉讼,被一些人认为您是“刺头”,并给了您一个职业举报人的称号,您是如何看待这件事情的?

    赵正军:对于因为被举报而受到处罚的商家来说,这种说法我能够理解,我的所作所为是从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出发的。

    记者:郑州市几家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向国家发改委递交紧急报告这件事发生前后,易初莲花本是联名成员单位之一,但后来放弃了联名。有人说易初莲花花10万元收买了您,您今后不会再找易初莲花的“麻烦”,有没有这种事情发生?

    赵正军:这种话纯属捏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需要声明的是,在我第二批次向物价部门递交的投诉中,就包括易初莲花。最后我想通过贵报告诉这些商家,希望商家能够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自行改正违法行为,不要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赵正军其人

    不论是针对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公用事业单位的价格上调,还是商品打假,他都极为关注,并不断与相关部门打官司。

    从2006年到2009年5月,赵正军仅围绕信息公开就打了12个官司,被他告上法庭的就有郑州的物价、卫生、质检、教育等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区县的财政部门。

    比如, 2008年9月,郑州市准备上调集中供热价格,市物价局为此召开听证会。因为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赵正军便将相关部门告上了法庭。

    为了扩大影响,他还办了一家网站,名头够大,叫“公共监督网”,每天更新,除了刊载自己的官司进展,还有全国各地的典型案例。

    物价部门表态

    按照规定给予了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郑州市几家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向国家发改委递交“报告”一事,郑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前,郑州市物价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认为郑州市卖场中的商品未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粘价格标签,涉嫌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规定。

    对于该投诉,物价部门在查看国家相关法规,并请示省发改委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给予卖场5000元以下的罚款,且罚款数额是依照尺度适中作出的。

    对郑州市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向国家发改委递交“报告”的做法,该负责人认为,如果物价部门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不仅物价部门有压力,还违反相关规定,会被投诉者认为物价部门不作为。一旦被认为不作为,并向上级部门进行复议,上级部门难免会裁定物价部门败诉。

    在企业向国家发改委递交“报告”的情况下,物价部门会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执法,如果国家相关部门下发新政策,物价部门会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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