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问题食品购买,然后投诉到工商部门要求十倍赔偿,近日,石狮市祥芝工商所处理了一起职业打假人关于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的投诉,职业打假人获得了超市的十倍赔偿,售卖过期食品的超市也因此被工商部门处罚。工商人员提醒商家,在日常经营中应规范自身行为,避免被钻空子。
一包过期饼干未下架
商家被罚2000元
日前,一位熊姓男子在祥芝镇大堡工业区一超市发现,该超市货架上的一包价值8.9元的饼干已过保质期,便将这些食品放入购物车。在收银台付款并拿到小票后,该男子立即与超市老板交涉,要求十倍赔偿,并索赔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00元,遭到超市拒绝。随后,这名男子来到祥芝工商所,投诉称购买到过期食品,工商人员立即联系超市进行处理。
“这人应该是职业打假人,他故意买过期食品然后要求赔偿,还称不同意赔偿就到工商部门举报。”面对超市老板的质疑,熊姓男子毫不避讳自己职业打假人的身份,自称打假的目的就是为获利。
“虽然职业打假人这一行为不太‘厚道’,但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已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因此该男子职业打假人的身份并不影响工商部门对商家作出处罚。”据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介绍,最终调解,超市方以退一赔十方式处理此次纠纷,而工商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超市立案并将处罚2000元。
职业打假人申诉举报
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工商部门接到并处理的职业打假人申诉举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这些申诉举报中,可以发现,职业打假人的目标一般是便于获得赔偿的大型商场、超市,投诉类型以食品过期、标签标示误导消费等问题居多。
“有些职业打假人一上来就自己亮身份,他们一个月就能见两三次面。”石狮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称,这些人一旦发现问题食品便立即购买,之后找商家索赔,索赔不成才找工商部门举报,很多老板不愿把事情闹大,就和他私了了。
尚无法律约束职业打假人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商家对职业打假人恨之入骨,有商家曾提出,职业打假人购买商品不是用于消费,而是以索赔为目标,不应该算“消费者”,不受法律保护。
“职业打假人也是消费者,只是他们比一般的消费者懂得更多。如果他们提出的诉求是有理有据,在合法范围内的,法律是支持他们的。但如果这些‘特殊的消费者’以商品为把柄过度求偿或者扰乱经营秩序,那么就存在敲诈勒索的嫌疑,商家可以直接报警,采取法律措施应对。”对此,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表示,去年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了食品药品类“知假买假”不影响消费者主张权利。“由于我国目前尚无相关法律约束职业打假人,所以他们的行为事实上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职业打假人之所以会有‘市场’,其根本原因在于商家对商品管理不严。”执法人员认为,面对这些职业打假人,商家与其抱怨,不如强化自身的内部管理,不作违规违法的事,这样才不会被人钻空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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