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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 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获赔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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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249 | 回复0 | 2014-8-1 23: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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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打假人冯志波今年3月花费5千余元在京东商城购买了多盒不达标的猴菇饼干,7月28日,经法庭宣判,他成功索赔5万余元。"知假买假"曾备受争议,律师罗秋林介绍称,今年3月15日正式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使这种行为也受法律保护。

  冯志波在京东商城购买了53盒"猴菇酥性饼干",总共花费5360元。

  饼干质量不达标,"知假买假"获赔5万
  今年3月,冯志波在京东商城购买了53盒"猴菇酥性饼干",总共花费5360元。据饼干外包装上的标签显示,每100克能量为540千焦,蛋白质8.8克,脂肪16克,碳水化合物57.1克,钠331毫克。
  冯志波告诉澎湃新闻,此前他就知道饼干包装上标注的能量值低于相关国家标准。购买后,他联系京东商城提出退货退款和10倍赔偿,客服人员告知不能赔偿,只能赠送5000个京东豆,在下次购物时抵值50元。
  冯志波不满京东的赔偿,随后联系到饼干的销售商广州晶东贸易公司,并提起诉讼。7月28日,经广州市萝岗区法院一审判决,冯志波胜诉,晶东公司被判退还5360元货款,并赔偿53600元。
  澎湃新闻致电京东,客服人员称他们已经调整猴菇饼干商品页面,保证销售的产品都是符合质量标准的。
  职业打假有争议,正义还是勒索?
  对于职业打假,有网友认为是正当维权,民间打假人可以帮助净化食品市场,但也有人质疑他知假买假并以此作为盈利手段的动机。
  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主任杨剑昌认告诉澎湃新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职业打假人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为生活消费",而是为了索赔,不能认定是消费者,因而不应当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杨剑昌表示冯志波等人的打假行为是为私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维权,不值得鼓励。"职业打假是在打擦边球,有勒索的意味在里面。"在杨剑昌看来,打假人应该向政府监管部门举报问题产品和虚假宣传,"政府部门对举报人的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
  自1995年中国第一打假人王海在北京各商场购假索赔,50天时间获赔偿金8000元后,大批的模仿者争相涌现,其中也不乏违法勒索的案例。冯志波告诉澎湃新闻,中国现在职业打假人数量上千。但大多学历不高,素质良莠不齐,这也是会出现勒索案例的原因之一。他表示自己"只是个高中生,法律知识全靠自学。主要打食品这块的假,几乎每天都在看各种和食品相关的法律条文。"
  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秋林告诉澎湃新闻,职业打假人现在已经不存在消费者身份认定问题,只要购买产品就是消费者。今年3月15日正式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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