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令人气愤不已,讨说法的过程又遭到经销商的恐吓羞辱。在缺少有效证据,职能部门也是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海口市民李先生用他自己的方式,狠狠地打击了不法商家。经2个多月的跟踪、暗访,李先生在海口市海甸岛三西路,直接找到了涉嫌无证无照,私印商标的黑工厂,并及时通过南国都市报联系多个职能部门,将其一举查处。
尽管结局很有喜感,在多个职能部门和媒体的协助下最终将不法分子查处,但看完整个新闻的人恐怕都会感到唏嘘,消费者的举报过程可谓是艰难曲折,甚至还有些危险。这样的结局,对消费者本人来说恐怕难言胜利,或许留下更多的恐怕是遗憾吧,他们原本可以更轻松维权。
那么,又是谁将他们逼成了“打假先锋”?在李先生投诉举报并找不法分子对质时,虽然工商执法部门也进行了调查,并对现场进行了查扣,但对于李先生退货索赔的诉求却并没有提供支持,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了。这看似合情合理,工商执法部门对消费者诉求不予支持也无可厚非。
可问题是,面对被查处现场的问题,种种或明或暗的猫腻,都无疑在说明消费者举报的真实性。即便当时未查出,工商执法部门也不该轻易定案,而应继续调查,除了明刀明枪的检查,执法部门理应进行暗访调查,从侧面调查出真相,而不只是查不到或者不让查之后,就干脆做甩手掌柜,至于消费者的诉求更加可以不理不睬。
显然,正是监管部门的作为不力,他们身上的庸懒散作风作祟,逼得消费者不得不铤而走险,以暗访,蹲点跟踪等危险的方式调查证据,最终为自己讨得说法,并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透过这个案例,相关部门需要得到反思,别再将消费者会逼成了“打假先锋”,这无益于政府公信力。
而这,除了相关部门自身的悌励自省,更需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倒逼权力去除自身的庸懒散作风,积极主动的面对消费者诉求,在接到投诉举报后,积极介入,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不再让消费者铤而走险去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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