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草根职业打假人,“入行”后自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各种产品标准了如指掌,2014年出庭40多次,已结案的几乎全部索赔成功。记者问其收入,回答年入近百万。
打假也能发财,年入近百万就是佐证,而打假收入越多,也反映市场上假货仍多。北京此事,其实也是更多地方的缩影。这几年,各地都活跃着一批职业打假人,他们用知假买假的方式打假索赔。资料显示,消费权益诉讼绝大部份是职业打假人发起,并且胜诉率极高。职业打假人是否名正言顺,早已不是问题。先有造假卖假,才有知假买假;没有造假卖假,焉有买假?何况知假买假本身就是为打假,有助于遏制假货猖獗。 也有观点认为,尽管职业打假人对商家制假售假造成一定制约,但这一群体垄断了消费维权诉讼也暴露出普通消费者以法律手段维权意识不足的尴尬,也不利于对制假售假现象产生更大的威慑力。事实上,指望普通消费者都是“打假高手”,显然不现实。普通消费者除了法律意识不足,也不具备职业打假人的专业素质,不像他们一样精通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其实,真正值得议论的是,职业打假人充其量也只是“游击队”,再活跃也无法对违规经营构成致命打击。问题的关键恰是:民间能有“打假高手”辈出,职业打假得心应手,出手几乎百发百中,为什么一些市场监管部门,不能与职业打假人一样打假? “不能”是因为有差距。这差距并不是专业知识,而是意识。职业打假人打假是“我要打”,而一些市场监管部门却将打假视为“要我打”,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就不动。另外,职业打假人打假从不公示时间、地点和内容,不会逢年过节前才检査、也不会“3·15”时才部署“专项整治”,因而具有突然性、隐蔽性,让商家猝不及防。而一些监管部门却往往早早公示了检查时间,知会了商家什么时候来打假,打什么样的假。这样的打假,会有什么结果恰也不言而喻。消弭了这个差距,监管者成了打假主力军,职业打假人不会再“孤军奋战”,而市场环境也必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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