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5日,首次修改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 统计显示,一年来,法院审理的消费者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同比增长了近10倍,而在各地法院受理的设计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中,至少有90%的案件是职业打假人要求消费赔偿的案件。 有观点认为,新《消法》正在成为职业打假人维权的有力武器。甚至被称为“打假宝典”。“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虽然不能认同“打假宝典”这种说法,但也肯定了新《消法》的作用。 王海:新消法是我们国家向消费者导向社会改革的重要标志,它让很多法院和地方政府减少了地方保护的接口,这是新消法的重要贡献。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认为,新《消法》中的规定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邱宝昌:新消法确实调动了消费者维权积极性,原来退一赔一,金额很小的话,比如10块钱,退一赔一只有20块,还不够维权成本。现在的规定是最低500,退一赔三,不足500的按500算,买一块钱的方便面也可以赔500。 不过,王海认为,新《消法》规定的赔偿额度还是太小,据他调查,由于维权成本太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其实仍然很低。 王海:惩罚性赔偿仍然太少,3倍赔偿,500的起步价并不能让消费者感觉打官司在经济上是划算的。根据我们的调查,本地消费者一次被骗5千元,一般都很难积极维权;至于异地消费者,如果是2万元,百分之八、九十的人会放弃,如果是5万元,也只有50%的人愿意去维权。 一般的消费者可能不够积极,但对于职业打假人来说,这就是他们的日常工作。现在从事职业打假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团队化。据了解,打假团队中的每个人都是“合伙人”,大家聚在一起,是因为这种形式比单打独斗收入更高。山东一个打假团队自称,目前每年的毛收入大约100多万元,但有圈内人士说,实际数额绝不仅于此。 打假团队一般分工明确,有负责去各商场发现问题的“技术人员”,有专门购物的“职业买手”,还有与各地各类检验机构打交道的“送检员”,而最后的谈判、索赔或诉讼环节,也有专门的“法务人员”负责。“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也早就在进行团队化运作,打假成本风险都很高,抱团才能提高效率、降低风险。 王海:个人对风险的评估和控制能力都有限。团队作业可以更好地管理风险和防范风险,也能更好地烟具法律法规,更好地发现欺诈行为。 相关政府人士也透露,职业打假者之间往往相互熟知,经常互通信息,如一方因故无法出庭,其他打假者将担任诉讼代理人,部分专业打假者形成了周一至周四买假、诉讼,周五统一集中学习的组织化、团队化行为特征。 职业打假人一方面更加团队化,另一方面也更加专业化。因为商家造假的手段越来越高,如何识破造假把戏,对打假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打假人经常会向一些领域的专家学本领,比如为了能够判断珠宝是否是赝品,有人就专门跟鉴宝专家学鉴宝。 据估计,目前,吃打假这碗饭的人数量比2010年之前多出十倍以上。不少商场超市的理货员、前台,在多次与职业维权人打交道之后,逐渐学到了“门道”,也开始“干点小活”,每月收入七八千元不成问题,本行逐渐被放弃。很多的职业打假人甚至成立了公司。邱宝昌律师说,消法的保护对象是消费者,而不是公司,打假人可以成立公司,但维权还是要以个人的名义。
虽然新《消法》和《规定》的正式实施让打假人更职业化、团队化,但很多案件因为多种情况,商家承认违法,却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有打假人说,他投入大笔的资金购买假货,最终因为商家的不配合,也导致自己资金周转不灵。也有些情况是虽然拿到了胜诉的判决书,但因为某些厂家突然倒闭而赔本。王海说,职业打假人团队虽然能提高打假效率,但法律的发展方向应该还是让每一个消费者都能起而维权。 王海:应该还要让每一个消费者都觉得打官司是划算的。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主要有两个问题,一个是组织不对等,一个是信息不对称。组织不对等,就要给消费者更多法律上的救济和更多的权利,但是现在远远不够,现在地方保护仍然很严重。我们前天到海淀法院立案,海淀法院仍然认为,你买东西买得太多了,就不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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