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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 新闻打假十年感言:无惧且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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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313 | 回复1 | 2013-7-6 23: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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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的“十大假新闻”,今天在东方网上发布。此时此刻,百感交集。

  10年前的一个冬天,我从新民晚报新闻编辑部调任《新闻记者》杂志主编之后的第4个年尾,在讨论新一年编辑工作的时候,大家议论起近来的虚假新闻报道愈演愈烈,令人难以容忍。我突然一个激灵,提出是否搞一次“2001年十大假新闻”评选,以示我们捍卫新闻真实性的态度?这个提议获得众人的赞同。于是,立即开始筹划评选,从当年诸多虚假新闻报道中选定最典型、影响最广、性质最恶劣的10件,请时任本刊编辑的贾亦凡和东方网编辑陈斌撰稿,邀漫画家阿仁配以漫画,2002年的第一期《新闻记者》赫然出现了《2001年十大假新闻》。我们为此加的一段编者按写道:

  2001年,可谓是中国假新闻的“丰收年”,从年头到年尾,传媒源源不断地生产出五花八门、令人瞠目结舌的假新闻。为了全面“检阅”2001年假新闻的“重大成果”,以提请新闻界同仁自重,本刊特评选出2001年十大假新闻,并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今后,本刊拟每年评选当年的十大假新闻。不过,但愿我们的“阳谋”会落空:这次评选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当时无论如何不会想到,我们的“阳谋”迟迟没有落空,这个“评选”竟一发不可收,延续至今已达10个年头,而此时我已经是一个养老金领取者了。

  十年了,甜酸苦辣,一言难尽!

  每年的“十大假新闻”一经发布,首先是网络上广泛转载,各种报刊也纷纷转摘,影响日益广泛,形成对虚假新闻报道的包围、谴责态势,有些还揭露“十大”之外的新闻造假现象和典型案例;有些新闻传播专业报刊深入剖析假新闻的成因,探讨防范之策;有些学者逐年对这些案例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归纳新闻造假的动机、手法,提出杜绝假新闻的建议。我们为之欣慰。

  有些报刊的假新闻“不幸上榜”,老总们并不讳疾忌医,而是责成相关人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印象最深的是羊城晚报的编辑罗卫,她所经手编辑的一篇“新闻”《女大学生状告爸爸的吻》,乃作者胡编乱造之作,在本刊第一次评选中便“中选”为“最令人作呕的假新闻”。虽然是老朋友了,但她来电时不愠不火,只是非常内疚,并告知他们的老总对此非常重视,要求她认真反思。她分析了这则假新闻的来龙去脉,进行了一番理性思考,为本刊撰写了一篇论文《编辑如何“证实真实”?》。我们为之感动。

  “年度假新闻”评选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宣部多次发出阅评对此表示肯定;全国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要求,对“十大假新闻”进行核查,多次发出通报;中宣部等三部门举行制止虚假新闻研讨会,指定我们参加,并在会上对本刊鞭挞假新闻予以肯定;中国记协、上海市委宣传部、市记协领导和文新报业集团领导经常予以关心,表示支持;许多业界和学界的同仁、专家、学者常常一见面就提起他们很关注我们的“十大假新闻”评选,鼓励我们坚持下去……我们为之振奋。

  几乎每年一月,年度“十大假新闻”推出后,我们总会接到电话、收到函件、接待来人,有些是向我们解释、与我们沟通,而更多的是对我们表示诘问、质疑、抗议、指责、谩骂,气势汹汹“打”上门者有之,要求收回杂志全部销毁者有之,发来律师函扬言要诉诸法律的有之,所在省市宣传部门通过上海宣传部门要求本刊更正、道歉的有之,在网上声讨本刊的评选失实、犯错,质问我们“有什么资格评假新闻”、“意欲何为”,讥讽我们为图“出风头”、“捞好处”者亦有之。我们为之纠结。


在经受了多次“法庭上见”的威吓而每次都不了了之后,2010年夏天,我们受到“侵害名誉”的指控,终于走上了被告席,被索赔人民币50万元。原告一口咬定我们的评选使他们蒙受了名誉损伤和经济损失,虽不得不承认他们刊发了虚假新闻照片,但声称并非故意;对方律师更是认定我们“违背职业道德”,“违反中宣部''''不得举行全国性评选活动''''的规定”……新闻打假惹上新闻官司,新闻媒体状告新闻媒体,可谓开了中国新闻界之先河。我们为之无语。

  十年打假,最初“这次评选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心愿,显然表明我们实在太过幼稚天真。这些年来,虚假新闻报道屡禁不止,绵绵不绝,以致主管部门三令五申,数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虽见成效,却打假依然未有穷期。尽管“假”始终与“真”相伴,且虚假新闻报道成因复杂,所以无数新闻报道中夹杂着若干“客里空”也不足为奇。但当前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是,有一些媒体老总对报道失实不以为意,对新闻打假不以为然。一旦自己媒体的虚假新闻“中选”,并不是首先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更不会自我检讨、引咎辞职。而是恼羞成怒、大光其火,对打假者兴师问罪。如此心态,如此作派,“客里空”焉得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笼作祟?我们为之担忧。

  ……

  十年间,我们始终信奉,判断新闻真与假的标准具有惟一性,即是否符合客观真实。长期领导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陆定一曾意味深长地说:“新闻工作搞来搞去,还是个真实问题。新闻学千头万绪,根本性的还是这个问题。有了这一条,就有信用了。有信用,报纸就有人看了。”他还强调:“事实与新闻政治性,二者之间的关系,万万颠倒不得。一定要认识事实是第一性的,一切''''性质'''',包括''''政治性''''在内,与事实比起来都是派生的、被决定的、第二性的。”何等鲜明准确,何等切中时弊!可以说,这不仅是中国,也是国际新闻传播界的主流新闻观、核心价值观。

  十年间,我们反复申明,评选“年度十大假新闻”,除了以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新闻工作者的良知捍卫新闻真实性之外,我们别无他求。作为一份地方性的专业期刊,我们深知自己的弱小无能。而对新闻造假行为痛心疾首,对虚假报道深恶痛绝的我们,只是以一种力所能及的方式,为新闻真实性鼓与呼,为抨击“客里空”尽一份绵薄之力。我们绝无自以为是、哗众取宠之心,更无故意与哪家媒体“过不去”之意,仅仅是“路见不平一声吼”,在新闻领域见义勇为而已。企图以此搏“名”谋“利”?那只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何况这年头做“得罪人”的事,哪会有“名”和“利”可言?

  十年了,我们无悔,但有遗憾。坦率地说,面对诸多烦恼,我们曾经萌生打“退堂鼓”的念头。新闻打假,路途遥远,我们人微言轻,力不从心,何必非要坚持不懈地做下去?但是我们终于走到第10个年度,将100条假新闻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憾的是,虚假新闻防不胜防,打不胜打,尤其在新兴媒体迅速崛起、海量信息泥沙俱下良莠难辨的新时期。而长效机制未能有效地建立起来,鞭挞虚假新闻每每是“短促突击”,成了权宜之计。

  十年了,我们无惧,但有困惑。心底无私天地宽,面对无理交涉和诉讼,我们并不害怕,以事实说话,凭证据论辩。但我们的困惑挥之不去:为什么如今真实性这个新闻的铁律在现实的诱惑面前会如此不堪一击?为什么浮华浮躁浮夸肤浅之风在新闻界如此盛行?为什么一些新闻把关人对疑窦丛生的虚假信息会如此漫不经心?为什么至今尚未对造假责任者实行“零容忍”、“零宽恕”,以致常常无人为造假担责?

  十年了,我们慨叹良多,但更有信心。我们的评选工作是一个不断求索、不断成熟的过程,肯定不是尽善尽美。但我们的“见义勇为”始终如一,义无反顾。况且,我们并非孤军奋战,无论熟识还是素昧平生者中,理解、声援、支持我们的大有人在。同时,2010年末,中宣部等部门在部署新闻界“三项学习实践教育”活动时,再次强调了对虚假新闻报道的治理,并要求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活动。而《新闻记者》的同事们也将以他们的智慧和韧劲一如既往、持之以恒。因此,完全有理由相信,我们的努力不会徒劳,尽管真实与虚假、正气与邪气的博弈仍将继续,然而虚假新闻在中国终究会失去孳生泛滥的土壤,新闻永远姓“真”名“实”,“客里空”当无立锥之地,新闻传播事业会大有希望。 (上官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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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假 | 2013-9-30 01: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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