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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 “网络打假”也要注意“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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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080 | 回复0 | 2013-9-3 00: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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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清河县公安局快速出动、积极稳妥地处置一起网络谣言案,对造谣网民——— 20岁清河女子赵某依法行政拘留。
26日晚赵某只是在贴吧上发了一条“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的信息,公安机关就在28日将其行政拘留了。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网友大多表示不理解。
网友的不理解大致有二点。第一,这样询问方式的贴子算不算造谣?造谣就是编造与真象不符的事实。谣言要让人信就必须编的确切,要不谁会相信。如果赵某发布的是:“娄庄某某被杀了,现在消息被封锁了”之类的贴子,那才算散布谣言吧。人都有好奇心,当不清楚一件事时就会想了解事件的真象,而了解事件的方式当然是询问他人。如果都像清河公安局一样“上纲上宪”谁还敢去问问题呀。
第二,处罚是否过重。处罚的方式有很多种,运用哪种处罚方式主要得看造成怎样的后果和社会影响。这条贴子发出后会不会造成如公安局所认为的“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引发民众恐慌”呢?笔者和大会多数网友想法一致,这条信息没有交待清楚事件,没有提到任何人,最多吸引一下人们的眼球,引发一些议论而已,不可能造成大的社会影响,所以公安机关说服教育一下也就行了,行政拘留显然有些“小题大作”了。
“秦火火”之类的网络大谣事件一出,将网络“打假”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网络上的谣言和虚假信息确实危害很大,但不能因为个别人的“别有用心”而令整个网络“草木皆兵”。网友们一句不慎的言词就可能被扣上散布谣言的罪名,实在让网友们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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