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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 消费者签了合同交了款却被告知保险合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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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29 | 回复0 | 2013-11-17 12: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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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只见消费者要求退保退钱的新闻,却很少有消费者主动强烈要求保单生效的事情发生。不过最近羊城晚报记者接到一单报料,消费者在投保成功后因为审核没有通过,接到合同解除的通知,他不仅要求保险公司道歉,还希望保单能继续生效。实际上,一方面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并不是一回事,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不是什么情况都会承保。

  合同签了不等于一定保险
  不合规操作销出电销保单
  周先生日前致电羊城晚报称,自己在10月24日接到一家寿险公司的电销电话,“电销人员在电话中推了一款保险产品,我觉得不错,就接受了,当时给了对方银行账号,也授权进行了划款。”周先生说,在推销过程中有一些例牌询问,其中包括有没有使用过违禁药品。由于周先生一年前曾经发生过交通意外,做过骨科手术,因此疼痛的时候在医生的指导下打了一支止痛针。在诚实告知了对方这一情况之后,“电销人员说没有问题可以投保,因此立下了口头协议。”
  两天后,周先生接到了快递送过来的保险合同,并签署了合同,他认为此事已经完结。孰料,10月31日,他又接到电销人员的电话要求终止合同,原因还是在于那支止痛针。周先生觉得很不合理。
  让周先生更为生气的是,利用他想购买这份保险的迫切心理,电销人员随后用私人手机打电话给他,让他在公司规定的工作电话里说“当天说打过止痛针是开玩笑的”,这样就可以继续投保了。但结果是,周先生按这一说法去做时,电销人员却以他开玩笑为由取消了这一份保险合同。
  要求合同继续生效
  这一做法让周先生非常愤怒,他觉得保险公司已经涉嫌欺骗。“你划走了我的钱,我在合同上白纸黑字签了名,合同已经成立,现在突然告诉我合同不成立。”周先生很难接受保险公司的做法,他认为对方属于违约,并且是以不正当的手段来结束合同的。
      “我们是严禁电销人员使用私人手机的,电销人员的行为已经明显属于违规。”羊城晚报记者联系到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周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电销人员将因为违规而被辞退。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可能是保单核保的过程中出现了积压,在没有审核出具体结果时就出了合同让周先生签字,“使用过违禁药品显然通不过审核,是不予投保的。”
  不过,周先生的诉求并不是要求这个结果,“这并没有解决问题,我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且合同继续生效。”周先生说。
  在双方的多次接触商谈下,保险公司愿意给予周先生100元的赔偿,但合同还是要取消。周先生则认为对方坚持单方面取消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如果一定不承保,则要求对方双倍赔偿违约金。目前双方还在协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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