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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 “无假可打”才是打假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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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940 | 回复0 | 2014-8-18 14: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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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打假人”这个身份自从诞生那天起就受到争议,有人认为他们知假买假不能算真正的消费行为,因此他们打假的行为应该被叫停。但对于公众来说,职业打假人就像消费领域的急先锋,正是因为他们的行动才让市场更为净化,某种重度上也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天津就有这样一个人,他的身上拥有很多身份,他是一家企业的企业主,也是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的爱心人士,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身份就是职业打假人。他叫林枫,今年43岁。1997年一次经历让他走上了职业打假这条路,如今17年过去后,他希望把自己打假经历和经验总结起来,告诉给更多消费者。让假货无处遁形,让消费者学会识别假货,更学会依法维权。本周“真情2014”栏目记者就带您认识他,了解他打假的故事。

  打假历程始于买到假药
  今天提起林枫,很多人都熟悉,尤其是售卖假货的商家,一提起这个人都怵头,的确有关他打假的故事在社会上引发过不小的波澜。是什么经历让林枫发誓打假,并以此为职业,成为职业打假人的呢?记者将问题抛给林枫,他说:“这还得从1997年我给母亲买到的药是假药说起……”
  1997年,林枫的母亲患病,他跑到药店为母亲购买了一种药,并号称特效药。这药买回家后,母亲开始服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病情非但没有痊愈,反而还出现了加重的状况。“谁遇见这事能不气愤?自己的母亲吃了自己买的药,本想药到病除,身体痊愈,这下越吃越严重。我拿着药跑到药店申诉,令我没想到的是,药店把责任全部推给了我,说因为我母亲用药不当才让药效无法发挥,就是不给退货。”那时年轻气盛的林枫偏要找个说理的地方,一气之下他拿着这盒药来到了药监部门,非要讨个说法。药监部门的检测结果出来了,证实林枫买到的药为假药。药店看到这份权威报告后不仅退了药,还付出了双倍的赔款。
  虽然这场风波以林枫获赔收场,但他想到不知道还有多少善良的消费者会和自己有同样的遭遇。“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以此为突破口,陆续在药店发现了几种假药,并都获得了赔付。”林枫告诉记者。这时的林枫真的走上职业打假这条路了吗?其实并没有。林枫说:“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研究了不少关于药的书籍,并不断在市场上观察,一次次遭遇假货的经历让我坚定了与假货做斗争的信念。”
  在以后的日子里,林枫的打假之路从打击假药开始,向纵深发展,只要是发现市场上的假货,他都会进行研究,买下来之后再依法维权。对于林枫等职业打假人的行为,消费者认为这是百姓之福。但是,也有人认为他们是以打假为生,靠索赔谋取个人利益。对于这样的争议林枫认为:打假一定要以法律为准绳,以此敲诈勒索固然是错误的,但在法律的框架内,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这件事是没有错的。
  林枫告诉记者:“我虽然是职业打假人,但我不会以此为生。我是一家企业的企业主,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打假对于我来说更像是业余工作,但哪怕是业余工作我也要认真去做。我的打假行为并不是以谋取利益为最终目的,我只希望通过我的打假行为能够唤起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让市场因为有了像我一样的打假人而变得纯净,让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上无处藏身。而索赔是希望能给商家带来一些警示和教训,索赔是一种形式而不是目的,如果每次打假的目的都是为了索赔,那就称不上是职业的打假人了。”
  为消费者推出先行赔付
  随着林枫的打假生涯向着纵深发展,他的名声也越来越响亮,很多销售假货的卖家都想绕着他走。在林枫本人看来,这是作为消费者对不法商家的一种震慑。
  林枫认为:“现阶段,市场上出现一些假冒伪劣产品是市场发展中出现的必然阶段,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也属正常,但很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宁愿自动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去维权。对于消费者来说,和商家闹得越僵,问题越不容易解决,其中最关键的一环就是取证难,这也成为维权的拦路虎。但消费者的放弃就是对不法商家的纵容。”在林枫看来,只要是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个人维权成功后,虽然感到有些得不偿失,可是消费者的作为会对不法商家产生震慑作用,从而更有效地保护了更多人的合法利益,使得不法商家的欺诈行为有所收敛,也更好的维护了我们的消费空间。
  面对消费者在维权中遇到的难题,林枫也利用自己的能力为消费者打开了一个通道,在他看来这是一项公益活动。“消费者只要买到假货后,都可以找我,把购买的单据、假冒商品拿来,并签约一份授权书。只要消费者持有明确购买地点的有效发票,购买商品日期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并且能够断定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就可以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后面维权的事由我来处理。”
  林枫的做法也得到了不少市民的积极响应,在他看来,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希望消费者都变聪明,让不法商品远离我们的生活。
  打假必须要依法维权
  林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直强调一个问题,那就是“法律”。他坦言:“目前市场上职业打假人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人采用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做法,令商家非常厌恶;也有人索赔超出了法律许可的范围,将维权弄成违法,不仅不能震慑不法商家,还会为此付出代价。在我看来,既然做职业打假人,就要懂法、守法。对于消费者的保护,我国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比如今年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知假买假”可受法律保护;网购消费者可向网络平台主张权利等问题。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化妆品和保健品领域,并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其中第3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就是法律对百姓的一种最直接的保护。”
  记者询问林枫,目前他将要做哪些事?林枫说:“打假17年了,总结了不少经验和方法。比如看到一盒药,最直接的判断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有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权威部门认定;再比如如何判断一部手机是否是水货等等。我希望将自己掌握的知识告诉给更多消费者。每个月我会定期举办一场培训班,邀请消费者免费听课。在讲座上,我会将自己的经验结合案例讲给大家,避免消费者在日后消费时上当受骗。我也希望消费者能够带着疑似产品来听课,大家共同探讨,将问题解决。”
  林枫说:“有人问我打假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在我看来,因为市场上有假冒产品出现,才有职业打假人去触碰。如果市场纯净了,没有假货横行了,那么职业打假人也就会集体失业了。在我看来"无假可打"才是打假的最高境界,那样消费者在购物时会更加安心、省心,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缠。”
  公益讲堂 报名通知
  由天津盛世惠泽艺术中心举办的“消费维权公益讲堂”第一期将于2014年9月1日(周一)举行,林枫将现场授课。并通过案例向消费者讲解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鉴定方法,欢迎消费者报名参与。
  讲座时间:2014年9月1日 09:00至12:00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产业园区G栋5楼
  乘车路线:公交870路凌奥产业园区终点站下车即到
  主讲人:林枫
  主要内容:林枫将自己打假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假冒伪劣产品识别方法等通过案例的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讲解,并欢迎消费者将自己手中的疑似伪劣产品带到会场,现场识别。
  报名电话:13902111315 (请消费者拨打电话进行预约报名,名额100人,额满为止。此次讲座为公益免费讲座,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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