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专题汇报会。据悉,广东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也存在问题。新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消委会身份不明、机构混乱、编制太少、人员老化、骨干稀缺、专业力量不足、经费没有保障的情况依然存在,有的消委会甚至连账户都没有,由工商局代管代支。为此,有专业人士建议以职业打假人充实消委会力量,从而加大打假力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虽然是法定的非政府组织,但却拥有事业编制,享用财政拨款,组织关系挂靠当地工商局,业务上要接受当地工商部门的指导,就这样一个“半官半民”、很容易被掣肘的部门,工作效率怎么会高呢?要改变这种局面,专业人士理应帮助政府部门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建议,而不是一拍脑门,提出一个“让职业打假人充实消委会力量”的奇怪建议。这肯定不是一个好点子。 职业打假者虽然不让国家花一分钱,但打假的积极性和效率却非常高,成果非常显著。据介绍,广东省质监局受理举报投诉共443宗,其中职业打假人举报373宗,占总数的84.2%。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承接食品监管新职能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约97%由职业打假人提起。对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辛瀑认为,没有职业打假人的那97%,食品药品质量情况将无法想象。但这绝不是利用他们制造“鲇鱼效应”让消委会提高打假力度的好办法。 职业打假人自己单干时效率很高,这可能与挣钱有关,因为他们要养家糊口,要交办公室房租,要垫钱买假产品,要缴纳诉讼费,没钱根本不行;但也与他们的工作没有受到其他羁绊有很大关系。当他们进了消委会,如果成为有事业编制、有固定工资、旱涝保收的正式员工,他们还会一如既往地冒着各种风险高效打假吗?如果他们仍然保持原来的身份,那么,他们每一次打假前,是否要接受工商局的指导?是否要向消委会领导以及当地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一汇报?即使这些人和部门都支持他的工作,那也要耽误许多时间。还有,当他打假挣了钱后,还能不能完全由自己支配? 总之,专业人士如果关心这个问题,正确的做法是建议立法机构改革消委会的现有机制和监督办法,让其真正成为一个由辖区全体会员商家选举、供养,国家补贴、业务独立、只接受法律监督的纯粹的非政府机构,同时建议当地政府进一步支持职业打假者以单打独斗的方式开展业务,并鼓励更多的人参与职业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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