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3日电(记者 林平 通讯员 黄硕)发现超市内销售疑似假冒“金利来”商标皮带,近日,“金利来”品牌大陆地区被许可人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北京旭日澳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判令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6万元。 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诉称,近日发现朝阳区林萃西里 “旭日超市”销售使用了与该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的皮带,侵犯了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且皮带做工粗糙、质量低劣,严重影响了正牌商品的销售,损害了其良好品牌形象,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 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认为,北京旭日澳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业商业销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辨别力,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杜绝类似商品的销售,但是该公司却没有尽到相应义务,反而大肆销售上述假冒产品,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利,也侵犯了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的商标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赔偿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6000元。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据悉,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是“金利来”中文商标、“goldlion”英文商标及金利来图形商标的注册人。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许可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上述商标并进行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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