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的旧电视机属于电子垃圾,使用年限过久,容易爆炸,一些翻新的彩电因缺少部件,极易发生自燃,一些翻新彩电的外壳材料采用不阻燃的塑料,一旦发生火灾,这些塑料不仅会加大火情,还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尽管翻新电视机有诸多隐患,但一些经营旧家电的商户却依旧做此生意。记者近日对我市旧家电市场进行了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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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户现场翻新电视机 8月13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我市原新大陆市场西侧一胡同的家电配件商店。几平方米的室内堆积了大量的家电配件,靠近店门处,堆积了大约八九台旧彩电。记者称乡下亲属要开旅店,向店主询问是否有翻新的电视机?女店主回应:“对,一般开旅店都买这种翻新的电视机,价格便宜,还‘板正’。”女老板指给记者看,“这款就是翻新的。” 记者注意到,这台翻新的电视机左侧标有“高清电视”字样。记者问:“这个牌子怎么没听说过,还有其他品牌的电视机吗?”“有”,店主回答。 “翻新电视机质量咋样?能用得住吗?”记者质疑。 “质量没问题,你放心,保修三个月。”店主用肯定的语气答道。当记者询问翻新电视机是否为本地生产时,女老板点点头。记者提出欲购买五台电视机,女店主给出报价:18寸电视机售价230元、20寸售价240元、21寸售价300元……记者欲离开时,女店主提醒道:“要的话,得先预定。”记者随后来到位于卜奎大街的某电子城。在经营旧家电的摊位处,多家摊位均摆放多台旧彩电。记者随意来到其中一家摊位,男老板热情地向记者讲解了所谓翻新电视机的内部构造,“外壳和主板是新的,显像管是旧的。”记者指着一台标识为“高清数字”的彩色电视机,向老板询问价格。“这款外壳是烤漆的,价格在240元。”老板拍了拍这款电视机说。 “还有别的品牌的翻新电视机吗?”记者问。“贴什么是什么呗!”老板答道。 记者随后来到距其不远的另一摊位。该摊位除了过道位置,其余空地均堆满了旧彩电,大约有40余台。摊位中间的过道位置,一男子正在“现场办公”,只见他麻利地将一台彩色电视机外壳拆掉,接线路,不时发出啪啪的电击声。“直角电视和平角电视有区别吗?”记者问。业户诧异地看着记者:“当然有区别,直角的显像管质量好,两个价格得差好几十元呢!”“如果仅换壳多少钱?”记者问。“160多元。”业户回道。 多数销往旅店和农村 随着家用电器升级更新换代高峰期的来临,一些彩电、电脑显示器等家电逐步被淘汰,一些旧家电流入上门收购的小商贩手中或二手市场。一台旧家电从收购到翻新再转手售卖,中间的差价达几百元。在利润诱惑下,一些经营旧家电的商家开始热衷于经销翻新电视机。 记者在暗访中了解到,翻新电视机多数被销售到旅店以及购买力低下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 翻新电视机存在隐患 就此现象,记者采访了龙沙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卢晓齐。据了解,早在2005年,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第134号公告,认定再生显像管安全和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和要求,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另外,依据相关规定,不允许销售再生显像管电视机。卢晓齐指出,翻新电视机流入消费市场,存在较大的危害。一是翻新电视机都是由废旧电视机的部件简单拼装测试而成,很多电子元件已老化,产品质量不能保证,极易漏电、自燃并引发火灾等事故,留下安全隐患;二是侵犯电视机知名厂家的商标所有权,使其声誉受到影响,扰乱了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对于违反规定经营翻新彩电的商家,工商部门将对其进行严肃查处。卢晓齐提醒消费者,购买电视机时,应检查电视机的来源是否合法、标志是否齐全、外观是否存在瑕疵、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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