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保险山东分公司近期通过车险理赔“百日打假”,让虚假骗赔案“原形毕露”,有效挤压了理赔水分,既维护了公司的经营效益,也保护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活动伊始,天安保险山东分公司拟定了以下原则:一是预防与打击并重。治理机会型欺诈,以完善内控、教育挽救骗保者为主;治理职业型欺诈,以报告公安机关予以打击为主。二是挽回经济损失与追究违规操作人员责任并重。通过自行调查、公安部门侦办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严肃追究违规操作人员责任。三是线索移送与司法案件报告并重。对保险欺诈证据确凿的重大案件,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按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和总公司报告司法案件进展情况。 该公司同时确立了专项活动的突破重点:通过对部分已决案件的集中复查、存疑未决案件的重点调查,实现“清理个别造假修理厂、清退个别造假客户、净化本公司理赔队伍、堵住虚假骗赔案漏洞”的总体目标。 该公司首先对向修理厂直赔的1776个案件进行复查,并将以下案件列为“必查”:一是出险时间距保单起保日期2天以内及距保单满期日期2天以内的赔案;二是车龄在3年(含)以上的车身划痕险案件;三是一个保单年度内出险5次以上(含5次)的赔案。同时,对近两年10万元以上的1110件人伤赔案列为“重中之重”进行清查。 其次,通过对必查案件的复查,对查勘员的工作质量逐一进行评价,发现下列问题者必究:凡双方事故未报交警,查勘员直接判定标的车全责较多,且现场照片经过比对不相符的;定损偏差过大,且件数过多的;案均赔款明显高过平均水平的;委托付款最多的。 专项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公司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对公司依法、合规理赔工作起到极大促进作用。菏泽一被保险人趁夜色在公路上伪造现场骗保,理赔人员经现场比对碰撞痕迹后发现破绽,后经调取监控录像核实,该“出险”车辆是用叉车运到现场,并用了30分钟伪造事故现场。在公司掌握的确凿证据面前,该被保险人无力狡辩,主动放弃了4万元的索赔。 “以车险为主业的一家省级保险公司,如果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对‘外鬼’与‘内鬼’的相互作祟不加警惕,一个会计年度损失几百万元、上千万元赔款那都是有可能的,其损害的不仅是公司效益,更是对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所以,将车险理赔‘打假’常态化、制度化非常有必要。”天安保险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孙士武说。 据记者了解,该公司自开展“百日打假”以来,已经发现数起“在居民小区制造假现场骗赔”“酒后驾驶出事故后找人顶包”“伪造交警证明骗赔”“先出事故后骗保骗赔”等各类虚假案件,涉案金额50多万元,公司经过调查核实后已经一一拒赔,并对报案人、被保险人进行了严肃教育或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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