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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 我爱我家代办贷款不成 白收客户5000元加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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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955 | 回复0 | 2013-9-5 21: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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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份,北京的李女士(化名)通过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购置一套二手房并委托其代办公积金贷款事项。然而,4个多月的时间里,贷款却迟迟无回音,直到今年3月份,本已收取8万元服务费的我爱我家,又瞧准李女士着急办贷款的心理,趁机收取了5000元的加急费,但贷款没办成,钱却有去无回。
  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我爱我家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方称收取5000元加急费是公司职员个人行为,也是公司第一例类似事情,公司不知情。目前已将该人员开除,并答应会将此费用退还李女士。但对于为何在公积金贷款上出现如此不专业的错误,对方则以“非我经手”为由推称不知情。
  中介承诺反复落空 服务费外又收加急费
  2012年11月份,李女士经我爱我家的业务员介绍,在位于北京昌平区天通苑附近的一家我爱我家店签了购房合同,购入一套二手房。
  买房时,李女士希望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我的公积金情况比较特殊,虽然有贷款记录但已还清,且名下无房产”。谨慎起见,李女士反复询问我爱我家的工作人员,而当时除了业务员在场外,我爱我家的店长也在场,“他们都向我表示没问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李女士回忆,我爱我家的业务人员还向其承诺,2013年2月底3月初就能走完公积金贷款程序。

然而,说来容易做来难。公积金贷款的事情一直没有消息,而2013年2、3月份,政府大力调控楼市的“国五条”也开始提上日程,而坊间关于北京将于4月份实施二手房征收20%个税的传闻四起。
  消息一出,这可急坏了李女士,期间,她多次询问我爱我家公积金贷款进展如何,“我还多次向他们表示,由于我自身公积金情况特殊,即便办不下公积金贷款也无妨,但需要提前告知,好另做打算”,李女士称,在与我爱我家的交涉中她发现,其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很低,各个部门衔接很差,作为一个提供服务的公司,反而表现的格外“牛气”,对方的答复大致都是:“可以办理,但正在走流程”之类的。
  3月中旬,我爱我家的承诺的时间早就过去,贷款一事却还是遥遥无期。于是,焦急的李女士又找到我爱我家专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人员询问,而该人士称,如果按一般流程来讲,起码需要两周才能办下公积金贷款,要赶在北京国五条落地前办完已来不及。所以,为了节省时间,他可以帮李女士加急办理,但需要交5000元的加急服务费,言外之意,交了钱就能尽快办下贷款。
  据李女士称,我爱我家作为购房中介,在其签订购房合同时已经收取过服务费,合计8万余元。但因为时间紧迫,无奈之下,李女士在向上述人员重申了自己的“特殊情况后”再次缴纳了5000元的加急服务费。
  没过几天,上述我爱我家人士却告知李女士,因为她有贷款记录所以办不了公积金贷款,还埋怨李女士事先未告知。可李女士称,自己已向其多次说明自己的贷款情况。无论如何,这意味着李女士四个多月的等待归于徒劳。
  而事情没办成,这5000元却至今未能收回。李女士曾多次催要,对方表示“没有了”。而因我爱我家的反复爽约,公积金贷款一事临时泡汤。眼看还有几天就到4月份了,李女士不得不忙着四处筹款,终于在3月底完成筹款事宜,而3月31日,北京对二手房征收20%个税的国五条细则正式出台,“差几天就要赶上楼市新政了”,李女士感叹。
  更让李女士气愤难平的是,今年4月份她还收到我爱我家打来的服务反馈电话,询问李女士是否对其服务满意,李女士称要投诉。没想到对方只是表示知道了,便挂掉电话。
  事后,李女士质疑,中介公司是提供服务的,但我缴纳了不菲的服务费后,却并未享受到专业的服务,反而平添许多麻烦。期间因为我爱我家原因造成延误,却还要另收加急费才给办贷?这样的中介公司,是否真正发挥了“中介”的作用,还有没有必要存在呢?
  一年内遭多次投诉 我爱我家被指“黑中介”
  近年来,楼市连年看涨、房价高企成就了房地产经纪业。在一些中介公司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因中介服务不专业、不负责、违规等问题,中介公司也屡遭投诉。我爱我家作为房地产经纪业中的翘楚竟也难逃例外。
  据央视网2013年2月份报道,今年春节以来,我爱我家因为将房租涨了近15%,且续租仍需交中介费等霸王条款问题,被消费者投诉,指其为“黑中介”。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2013年3月27日报道,北京市朝阳区的多位业主反映,他们通过中介公司我爱我家卖房,在中介公司做出担保承诺后,仅仅在收到30%的首付款后就将房子过户给买家。事后不仅拿不到房屋尾款,买房人还携千万尾款消失。受害业主怀疑我爱我家从中故意“做局”欺骗消费者。
  据今晚报2013年3月29日报道,天津张女士通过我爱我家购房,起初我爱我家承诺可以办理贷款,但交完押金后却被告知不能办理,还要张女士“假离婚”,不仅当初承诺未兑现,中介费和3万元定金也不退还。
  据《劳动报》2013年5月份报道,上海一位意欲买房的边先生在我爱我家浦东五莲路店,看中了一套价值160万元的二手学区房,并在当天将3万元意向金交付给了业务员,但双方当时并未来得及就此事签订意向合同。一小时后,冷静下来的边先生对之前的购房意向表示反悔,并希望业务员退回意向金,但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事后,我爱我家承认意向款理应退还,但因为相关业务人员闹情绪所以迟迟不退钱。
  据京华时报2013年6月17日报道,有消费者通过我爱我家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住房,在支付了50万元的首付款和2万元中介费后,得知房主一房两卖,拿走首付款后失去联系。于是,该消费者将中介公司诉至北京通州法院,要求退回50万元的首付款及2万元中介费。
  除了服务差而屡遭投诉,我爱我家还因涉嫌违规交易,被房管部门查处过。
  2013年6月份,因涉一起购房纠纷,“我爱我家”公司被举报做“阴阳合同”助人避税。查实后,被朝阳区房管局做出“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罚金3万元”的行政处罚。但事后,有媒体调查发现,此类阴阳合同,被罚的我爱我家分店依然照做无误,网签工作也继续进行。而在我爱我家另一些分店,有业务员甚至声称:客户有需求,违规也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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