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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 行走在边缝中的职业打假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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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246 | 回复1 | 2013-6-4 14: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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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群敢骂法官“法盲”的平民,是揪住商家、官方把柄不放的“刁民”,是热衷爆料的媒体“线人”。他们多数学历不高,身边却常摆着一大摞民事、行政诉讼的卷宗。“胜诉”这两字,官方的低头,让他们脸上挂着得意与倔强的微笑。他们多单兵作战,分散在全国各地,常用“尴尬”来形容自己的身份。社会给他们起了一个共同的名字:职业打假人。
8月19日,成都职业打假人刘江因举报万州电视台违法发布虚假广告涉嫌敲诈勒索,被重庆市万州警方带走,随后被刑事拘留。9月16日开始,万州区法院、万州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万州区工商局、万州区药监局就陆续接到多起关于万州电视台播放虚假广告的诉讼、举报、投诉。当地办案人员发现,这些举报人来自全国各地,且手机尾号都是315,有几个尾号还是12315。他们就是职业打假人。将近一周之后,打假人离开万州之时,万州电视台上的虚假广告绝迹。万州电视台被十余名职业打假人集体“围观”,让“职业打假”这个特殊职业又一次被推向前台。打假人说,他们是游走在合法与非法之间之钢丝上的舞者。
首次“组团”
2009年3月,刘江第一次向万州区工商、药监等多个部门举报万州电视台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情况。事隔一个月后,刘江再赴万州进行了第二次举报,万州区有关部门责令电视台停止发布虚假广告。于是电视台医药品广告承包人王某与刘江取得了联系,对购买药品的刘江作出“赔偿”。今年5月,刘江又在万州电视台上看见了类似广告的播出,于是又给电视台发了《声明函》,指出存在的问题。6月底,广告承包人王某再次出面“赔偿”给刘江几千元。8月19日,万州民警在成都锦江警方的配合下来到刘江的家中,将其带走并刑拘。
刘江一事,外界有这样的说法:刘江是在“割韭菜”。“给了钱,拿了就算了,结果过一阵子又来拿,这么就把自己给‘装进去’了。”也有人说,此次打假人的万州之行,像是职业打假人的一次“聚众闹事”,像是“组团拿钱”。
职业打假人们说,来万州“围观”电视台的,90%的人不认识刘江。
黄志宏,湖北著名职业打假人,被称为“新王海”领军人物,打假的主要对象是商品虚假广告。此次打假人万州之行,黄志宏起着非常积极的协调和带动作用。然而,圈里的打假人背地里说,虽然只有一面之缘,黄志宏对刘江个人的行事方式不甚认同。
“我们不是为刘江。这么明显的假不打,我们枉被称为打假人。”黄志宏说,刘江的事,法律自有公断。但“如果打假人犯错应该惩罚,那么播放虚假广告的始作俑者更应该接受处罚。怎么能搞双重标准?那边把人抓起来,这边就大肆做虚假广告,不能给他们这样的错觉:以为处理一个就能万事大吉”。黄志宏对其他打假人说,开了这样的先例,将为现在本已不受待见的职业打假人群体再次埋下危险的种子,这个群体将可能受到更多的打压。“要懂得什么叫做‘唇亡齿寒’。”
职业打假人林枫说,职业打假人就像是走在合法和违法之间一线钢丝上的舞者,歪一歪就坠落到万丈深渊。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多数打假人拿着证据,和商家谈判。称不赔偿就去诉讼、曝光,其实这主张的都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啊。明文写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黄志宏算了算,职业打假圈中,他知道被打的人有百八十个,被判刑认定为敲诈的有两个,被刑拘的有五六个。“有很多事情说不清,被抓的人难道真的有罪吗?”黄志宏对此持怀疑态度。
刘江被刑拘一事发生后,广州职业打假人徐大江致电媒体,发出“万州警方有滥用公权力之嫌”的声音。此次徐大江因在江苏打假没有去万州,在他看来,这是个治标不治本的事。刘江被刑拘,说明万州当地“水太深”,即使虚假广告可以在打假人这次共同努力下暂时停播,一段时间过后定会死灰复燃。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国内各地法院对于职业打假人是否为消费者认定不一,对“私下索赔”是否属敲诈行为也判决迥异。大陆法系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加上缺少相关司法解释,直接导致职业打假人在“钢丝上行走”的尴尬。
“‘高额索赔’和‘敲诈勒索’,就像压跷跷板,就看谁把谁翘过去!”此次奔赴万州的西安房地产打假人孙安民如此比喻索赔与敲诈的关系。这位65岁老人,2000年因为女儿买房遭遇“一房两卖”踏上艰难的维权之路。维权打出了名气,老孙开始帮助其他人维权,也渐涉商业产品打假领域。数年的打假过程中,老孙从来不和商家企业“私了”,没少挨骂挨打。有一次,开发商两个打手冲进孙安民的家,将其打倒在地,“用电话机砸我的头,电话机都砸碎了。”当天下午,孙安民鼻青脸肿地去参加西安市消协举办的3·15文艺晚会。
焦虑的名分感
职业打假人与商家、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紧绷关系,在打假圈里似乎是一种常态。
在重庆,当地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对进行举报的黄志宏说:“你们怎么不找点正经生意去,非要做这一行?”
“打假人没名分,谁都不喜欢我们。”黄志宏这样形容自己的职业,“职能部门和商家就像是一个跷跷板,而我们的存在恰好破坏了这种平衡。”黄志宏有一个另类“鱼水关系”论,他说,一些行政部门存在着“蓄水养鱼”的现象。因为一些涉案商家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而打假人却非要用举报、投诉、诉讼的方式,逼着这些部门就范,去破坏两者之间的“平衡”。再往大了说,就是破坏当地的“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
目前,多数打假人将希望寄托于用诉讼来让相关部门最后的觉醒。
行政诉讼是黄志宏的爱好。前不久他刚拍了一个交警非法在高架桥停车的视频,视频中他的声音不停质问交警为什么将车停在不该停的地方。
“执着,好打抱不平,是我的性格。以前做生意,少不了要忍。从第一次诉讼开始,我一发不可收拾。”在打假过程中,黄志宏遇到不少职能部门不配合,甚至阻挠的情况。他自有一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他比谁都清楚,一直告到相关部门愿意配合为止。“我现在做的案子,打假只占三分之一,其余都是行政诉讼,这方面没有几个律师比得上我。”事实上,在踏上维权路之前,黄志宏是一个只有初中学历的生意人。
近年来,黄志宏成立了一个“楚天三一五文化传播湖北有限公司”,为其开设的“楚天3·15”维权网分担风险。“别人开公司要四处求人,我一开公司,就把工商税务全告了。”黄志宏不无得意。
林枫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和打假者的关系是微妙的,他更希望通过诉讼达成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清理市场。去年,天津市工商局和平区分局破例邀请林枫为该局的“执法监察员”。林枫认为,他已经和相关部门达成了一定的和谐。但是打假对他来讲,仍是“干一天算一天”的职业。
政府职能部门不支持,职业打假人也常和法院发生分歧。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的“刁民”身份,常是其诉讼的拦路虎。双方的经常性交锋,令职业打假人在司法机关也不受礼遇。此次打假人在万州向当地法院就万州电视台播放虚假广告进行诉讼,7天之后法院的最终答复是:起诉的案子“没有具体事实和理由”,不予立案。
“按理说,我们站在消费者维权这一边,老百姓应该是支持的。但很多人说我们是为了搞钱而敲诈,消费者也不喜欢我们。”黄志宏说,不法商家为了打击职业打假人,常将这一信息放大,影响社会对打假人的判断。
而职业打假人自身也因不限定门槛,存在着各种乱象。比如,为了牟利,不少打假人也存在着“蓄水养鱼”的护假情况。有些打假人私下帮助企业去打压竞争对手,也有人为了牟利进行敲诈。这些都造成了职业打假人的外界名声不佳。
一位著名维权人士,由于其屡败屡诉的维权经历,常被媒体列为职业打假人。对此,他不愿接受:“外界对职业打假人‘刁民’、赚钱的印象,对我本已艰难的维权很不利。”
但徐大江说,“我就是刁民。有多少老百姓愿意为一块钱、几毛钱去打官司?我愿意。”《凤凰周刊》记者问他,“有社会正义在心中吗?”徐大江反问回来:“我说有,你信吗?”
利益的算术
在一端是公益另一端是私利的光谱线上,形形色色的打假人各有自己的生存定位。
“我没那么高尚,打假是看中那不菲的收入。”徐大江谈及入行的初衷坦言:“就是为了挣钱。”“为己、为民、为国”这是徐大江按照顺序给自己的总结。靠打假,徐大江过得不错。由他经手的案子中,七分为己,三分为公益。“首先我要吃饭。有没有社会正义,看我做的事情就知道了。”徐大江说,“别人对我的看法,我只是一笑而过,不会去介意。”
黄志宏也曾在媒体上高调承认:靠打假,他一个月就能有数万元收入。黄志宏对此向本刊记者解释,“高调宣称打假可以赚钱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来参与打假。”尽管黄志宏的家人到现在仍认为黄志宏从事的不是一个正常行业,黄志宏依然坚持,“有哪个企业愿意招聘我们这样的人?在别人眼里我们都是惹祸的主。这一行,不求人,风险不大,赚得多,我觉得很好。别人买假货吃亏,我买假货却可以挣钱。”
“当社会利益与打假人个人利益有冲突的时候,打假人往往会选择减少社会利益而增加个人利益。即便如此他也没有违法。而不法商贩才是真正需要打击的。”黄志宏说。
打假人很喜欢用雷锋作比喻。他们说,雷锋可以只做好事不求回报,因为他不担心饿肚子的问题。而打假人做好事的前提是,自己不能饿死。“这就好像是,我开车千里迢迢送一个迷路老奶奶回家,收了一点油钱。”黄志宏打了个比方。
林枫在天津经营着一家化工企业,他声称打假只是“副业”,目前打假所得的收入已经超过企业收入。在天津拥有几处房产的他,开着一辆价值百万的跑车。在林枫的脖子、手腕、手指上,处处金光闪耀:“我就是要告诉他们,我不缺钱。”
多数的职业打假人手上都经办过几个非常著名的一元钱或几毛钱的行政诉讼。这种无甚收益的官司往往耗时、耗力,却从小处改变了大多数人的生活,令打假人声望大增。而这也与媒体作为推手不无关系。多数职业打假人都和媒体长期保持联系。一位资深的媒体人这样形容这个群体:“他们很清楚我们需要的新闻点是什么。”
“要么就是大,要么就是小。只有这样才会被报道出来。”徐大江说,“这就是游戏规则。也是暴露问题的一种方式。”当职业打假人赚得了名声,打假维权的路也会更加通顺。“名利是,有名才有利。”徐大江说话直爽,“在别人眼里,你所做的事情,钱太少就是为名。钱多了,就是为利。但少有人会想到你所做的事为社会带来的正面影响,反而都是对你不利的一些问题。”
王海是最早面对“知假买假”为谋利名声尴尬的人:“公益事业应该成为赢利工具,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公益目标。”王海认为,做好事不得好报只能让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人们需要认识到打假的公益性并不会以打假者的趋利性为转移,之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设立惩罚性赔偿,就是因为国家要利用人们的趋利性来打假,这是逐渐回归常识的过程。
打假未来
“这一行,是好的不干,坏的干不了。”林枫一言总结。
不断有新人向这个行业涌入。不少在圈里业务较为熟稔的“老人”,开始带新人学习。有一些人是纯为提点帮助的,万州一行中的夏楚辉原来是一个为残疾人维权的残疾维权人士。为了一元钱的车票优惠,他和相关公交公司以及广东省数个行政部门打起官司,最终惠及赴广的所有残疾人。如今跟着黄志宏学习相关的知识:“我打了一元钱的官司以后,感觉到外界寄予了我很高的期望,而我能力上实在很欠缺。”
还有一些人向徒弟收起了“学费”,比如,带一个月1万元。很多新人为了做一把发财梦,也心甘情愿上交这笔费用,认为很快就能赚回本钱。
黄志宏说,打假行业没有门槛,入门的人多,但能存活下来的人却很少。每年涌进来的新人,坚持下来的不到10%。能不能做好,与个人能力有很大关系。有的人法律学得不扎实,把真货当成假货买,本金全部赔光。有的人谈判技巧欠奉,买了假货也要不到钱。一遇挫折,便打了退堂鼓。“要会买假货,要能够说服商家、工商部门、法院。不要以为在报纸上看一点,在网上学一点,就能打假了,这里不是流水线。”
职业打假人的规模有上千,然而圈内真正闯出名堂的也就十几个。这些人已经开始探索以后的出路。“打假第一人”王海很早就开始探索新的路径。“从1995年开始,我就一直在强调个人打假是个体和组织的对抗,是不可能永远处于优势的。”王海说,“经营者本身就是一个组织,而且还有行业协会、商会等利益代言人组织,拥有包括话语权在内的强大资源,而个人的资源肯定有限,行动能力、规避风险的能力都不可能与经营者相提并论,这注定了个人打假的局限性。”王海认为和谐社会需要的是组织对组织的博弈方式,经营者和消费者应该透过各自的利益代言人组织(比如商会、消费者组织)在立法层面、市场监督层面进行博弈。
在打假行业里摸索的王海,成立了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业务,让打假成为企业。目前,该公司已经有比较成熟的运营模式。王海的主要精力放在公司的两个非盈利项目:参与成立了和谐社区发展中心(GOCO),以及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课题组。
在黄志宏看来,将来打假人还可以转向企业扶优方面发展,为企业品牌避免出现违法情况提供意见。
徐大江已悄悄成立了一个公司,为委托企业清理对其品牌侵权的假冒产品市场。徐大江说:“我只是一个职业打假人,我一个人的力量太小,我能影响的范围也太小。我只能在夹缝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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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真 | 2015-4-15 11: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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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 | 2015-4-15 11: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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