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现场查获的假药。警方供图
因为制售假药,筠连县2名男子被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罪名提起公诉并获刑。 在今年的打假行动中, 警方获悉有人在大雪山镇一民房制售假冒药品。在掌握大量证据后,筠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及时出击,打掉了这个制售假药团伙。据2人交代,2010年初,他们在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了中药制药机、打码机、钢磨机、封口机及大量塑料瓶等制药器材,自行设计药品标签的样式和内容,生产、销售 “中药风湿丸”、“中药心脑血通”“中药胃痛灵”“中药哮喘丸”等药品, 虚构“河南省长葛市瑞康保健药业有限公司”的生产厂家名称,在多地进行销售。经筠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中药风湿丸”、“中药心脑血通”、“中药胃痛灵”、“中药哮喘丸”系假药。
筠连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苏某非法自制假药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苏某犯生产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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