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一个“职业打假人”群体,专门买假、买问题产品索赔,因此频频出入法庭并赢得官司,这一群体垄断了消费维权诉讼也暴露出普通消费者以法律手段维权意识不足的尴尬。
说普通消费者以法律维权意识不足,我觉得不靠谱。买到问题商品,消费者忍气吞声,一个是因为取证难,毕竟谁买东西也不是抱着侦探的心态,那样多累;另一个原因是维权成本高,为了一次消费,费时费力,得不偿失,没必要,而职业打假人正是解决了这个问题的群体。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但显然,让人人成为职业打假人,不现实,也没必要。就像不需要人人都成为监管者,只需要把监管的责任交给公共机构和公务人员即可。现在的问题是,因为职业打假人对惩治问题商品和商家,力量远远不够;而相关的监管部门也往往不尽如人意,于是才想到所谓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的尴尬了。这不过是为监管不力找借口而已。 现在的问题是,面对职业打假人的打假官司,基本上都是简单的一赔了之。那么既然法院已经介入了,为什么不能启动更大范围的行动?比如,在制假售假商家对职业打假人赔偿之后,由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对涉及的商品和商家做进一步的处理,为什么仅仅停留在职业打假人与商家的层面?一边不主动介入,一边又抱怨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够、职业打假人没有进一步的动作,显然这是一种懒政。不是消费者维权意识不高,而是得不偿失的维权行动无法支撑;而职业打假人恰好可以避免这一点,对此,监管部门应该积极与他们合作,让他们的职业打假成果扩散到更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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