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在近日的调研中发现,非法买卖发票案件出现了新变化:假发票逐渐淡出市场,真发票成为"主角",特别是交通单位成为提供真发票的"主力"。
地铁员工售一卡通发票
25岁的小王曾是北京地铁公司的员工,他发现大多数乘客在给一卡通充值后不索要发票,于是他开始打起了一卡通发票的主意。他开始在网上发布广告,平日的工作中也更加"用心",搜集尽可能多的充值发票。
去年6月17日,一买家向小王提出要购买800余张发票,双方在QQ上讨价还价,最后敲定以1600元的价格成交。第二天交易时,小王被民警抓获,从其身上起获817张充值卡发票,面值均为1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小王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且其出售的发票份数超过500份,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出售的发票尚未流向社会,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因此法院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的处理,判处小王有期徒刑一年半,罚金1万元。
的哥倒卖的票
28岁的小刘原是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平日里工作踏实、热心,曾多次主动参加为灾区捐款的献爱心活动,在单位和社区都有着不错的口碑与人缘。然而,在谈及自己因一时贪念而误入歧途的经历时,小刘坦言就像做了一场噩梦,悔不当初。
一个偶然的机会,小刘发现不少人在网上求购出租车专用发票,"我手头不有的是的票吗?"小刘立即在网上发布广告,干起了"副业"。
过了一段时间,小刘觉得仅凭乘客忘记索要的的票已经不能满足交易的需求,于是每逢到出租车公司领取空白卷轴发票时,他都会多领取一些,一旦被公司问起,他就以自己要早晚两班倒为由,搪塞过去。
去年8月1日,小刘在以310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372份的票及329份出租车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时,被巡逻的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小刘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鉴于其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1万元。
法官说法
单位报销催热发票非法交易
法官介绍,过去,发票类犯罪多以制造、销售假发票、空白发票为主,而如今,非法销售公交车票、地铁票、火车票、汽车燃油票等,已经逐渐成为发票类犯罪的重要形式。据统计,海淀法院仅去年就受理此类案件38起,占全部发票类案件的62.3%,而前年此类犯罪仅1件。
法官认为,单位报销是诱发真发票买卖的"元凶"。不少单位员工奖金、工作支出、发放福利等都靠发票来平账,需要大量小面额的发票,因此人为放松报销审查,难以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犯罪的发生。而能提供真的小面额发票的犯罪主体多为公交、地铁等交通单位,目前,很多乘客或客户尚未养成随手索要发票、票根的习惯,相关工作人员便利用自己在工作中可以接触到大量发票之便,实施犯罪。
法官指出,虽然的票、油票不像假发票面额那么大,但是由于目前尚不能对此类犯罪实施有效防控,使得大量真发票得以报销使用,从而积少成多,造成国家的财产损失,这一问题应该引起相关部门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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