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一喜欢看书的老乡来串门,进门后,我发现他买了一大捆盗版书,我感到不可思议,忙问他为何买盗版书?他说:“便宜啊。”我说:“你这是为虎作伥,纵容制假售假。”他不以为然道:“我管它是真是假,只要实用便宜就行。”
无独有偶,一天,朋友儿子相亲,买了两条中华香烟,哪知“准岳父”是“老枪”,一眼发现是假烟。朋友儿子很气愤,要找店家“理论”,可朋友却说,如果人家不认账怎么办?吃一堑,长一智,以后谨慎点就是了。
两个消费者,一个是明知是假,因为价格便宜购买,他们考虑的是实用和价廉,对是否冒牌、是否“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毫不在意,正是由于他们的“青睐”,制假售假者才有市场。而有的人买假后,“自认倒霉”般息事宁人,不去维权,无疑使制假售假者胆子越来越大。由此,坑人的地沟油、染色馒头、假药……使消费者防不胜防。
由此我想,近年来,尽管公安、工商等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制假售假力度,但假商品还是不断出现。虽然监管部门缺失有很大责任,但客观地说,与消费者知假买假或买到假货不去维权也有关。
面对假货,我们必须有主动叫板的猛士,如每年“3·15”报道那些打假英雄,如果我们都能以他们为榜样,对假货穷追猛打,那么假货就无藏身之处。打假仅靠工商、公安、质检是不够的,必须唤醒所有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唤醒他们拒绝假货的自我保护意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拿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面对假货,勇敢地去维权,积极举报,协助工商、公安等部门端掉造假者的“老巢”,让假货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对假冒伪劣产品同仇敌忾,如此氛围,坑人的假货还能有市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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