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以来,已过去半年多时间。记者从锡城各基层法院和消委会了解到,这7个月时间里,消费者权益纠纷案呈快速上升趋势,其中绝大部分都为职业打假,维权的领域不断向家电、化妆品等多领域拓展。职业打假人竟成了新消法的最大受益者。
■职业打假人身份不再成维权障碍 作为一名在无锡有多年职业打假经验的“消费者”,老付这半年多的“工作”轻松了许多。“以前每次都要和对方商家在‘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普通消费者这个问题上纠缠很久。”他说,新消法支持职业打假后,开庭后双方就事论事简单明了,比以往效率要高很多。也正是因为卸下了身份包袱,老付打假的领域,已经从以往的食品,拓展到家电、日用品等其他生活领域。 老付说,自己这半年专门在网络平台上挑空调和冰箱在广告宣传上的问题,比如“采用了某某军舰的空气净化技术”等明显为虚假宣传的广告词,以消费欺诈为由提起了不少诉讼。“半年来已经免费‘买’了8台空调1台冰箱。” ■职业打假占到此类纠纷的七成多 新消法实施以来,无论是消委会还是法院,受理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都呈快速上升趋势。来自法院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51件,同比上升200%。 崇安法院研究室主任刘刚分析,这类消费维权存在三大特点:其一,职业打假居多,涉及职业打假案件37件,占71%,职业打假实行团队协作,专人查找假货,一旦发现全国扫货,同时在商家所在地提起诉讼,群发性特征明显;其二,食品、药品行业成为打假集中区,涉及食品、药品打假案件30件,占60%;其三,维权领域从之前单一的保健品、食品消费维权不断向家电、日用品、化妆品、药品、图书等生活各方面拓展,消费模式也从线下购买向网购拓展。 ■假冒名牌食品适用法规存在争议 在打假维权的调处上,消委会工作人员和法官还面临不少难题。比如,生产、销售的食品本身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如果是假冒名牌食品,是适用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退1赔3,还是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退1赔10,还存在争议。另外,对利用新消法单品最低赔偿500元的规定拆散分次购买不合格商品的做法,是否应该支持,在调处中也存在争议。 消委会相关人士介绍,虽然职业打假越走越顺,但并不意味着新消法在实践层面就已是一路畅通。从实际来看,新消法在网购7天“后悔权”、个人信息保护及举证倒置等条款的落实上,因举证困难、细则缺失等原因仍存在不少障碍。而这也是相关部门下一步需要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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