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到2013年,崇安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49件。但自今年3·15以来,我们已经受理50件,超过之前三年的量。而且,此类案件九成以上都是由职业打假人提起的。”在无锡市崇安区法院11月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民一庭庭长诸庆文介绍了上述情况。
今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知假买假”行为受法律保护,职业打假人更加活跃。据介绍,职业打假现在已进入团队协作的阶段,专人查找假货、专人搜集最新行业标准及最新法律规定。一旦发现假货,多方搜集,并向社会认同度高的商家索赔,因为这样索赔更为方便。此外,涉案标的明显增大,甚至有部分案件涉及国际一二线的奢侈品品牌。崇安法院受理的索赔额最高的一个案件,标的额达到52万元。 对于一些职业打假人动辄要求十倍赔偿,诸庆文表示并非都能得到支持。他说,对于质量问题,消费者损失多少,商家赔偿多少。关于虚假宣传等对人体无影响的问题,商家要进行三倍赔偿,最低500元。如果涉及添加非法食用化学物质、过期食品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法院支持十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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