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白皮书称,近两年职业打假诉讼增多,隐患不少。
白皮书说,在消费者权益纠纷中,存在大量“职业打假人”打假赚钱的情况,他们寻机购买瑕疵商品,或直接向商家勒索,或通过诉讼取得高额赔偿。“职业打假人”通常采取分散购买、分别起诉的策略,或者通过借用多人名义分别购买缺陷产品,以诉讼委托代理人身份进入诉讼。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俞少春说,近两年来职业打假诉讼呈现出新的变化:一是从传统超市、商场等实体购物转向网络购物。仅在2015年1月,一职业打假人即在法院就淘宝上购物纠纷提起了12起诉讼。二是目标商品也从门类分散到以食品、药品类为主,“职业打假人”可依据最高法院的食药司法解释,获得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消费者身份认定,以及商家恶意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十倍赔偿。 俞少春说:在实践中发现,当前专业打假出现畸形化倾向,比起公众利益,打假人最为关注自身经济利益。他们有的买到假货不是及时向工商、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单位反映或诉诸法律,而是向商家勒索,要其花钱买平安。有的多次购买同一问题商品并分次起诉,试图获得多份惩罚性赔偿。有的甚至先到超市踩点,把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藏在角落,不让超市工作人员及时发现,一等保质期届满就马上把藏起来的过期商品买来向商家索赔。 “职业打假行为能一定程度督促商家提高商品质量,提升消费安全。”俞少春说,但这些畸形化打假行为影响到了正常的商业秩序,引起商家的严重不满,引发新的社会矛盾,需要引起各方面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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