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人越多对社会越好,这是一种好的愿望,但理性的人应该清楚,职业打假只是一种特殊手段,市场秩序的规范光靠他们可不行。
在诸多打击伪劣商品的力量中,职业打假人作为一种特殊群体,这一群体规模有多大,生活过得怎么样?南都昨日的一则报道通过调查广州的职业打假人,对此作出了初步的回答。结果显示,广州目前的职业打假人不少于100名,他们大多数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最高年收入达上百万元。
职业打假人现象可回溯至1995年,当时王海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国内开始购假索赔,带动了一批个人打假索赔者,掀起了“王海现象”的浪潮,这一年也被媒体评为“消费者维权元年”。王海至今还以职业打假为生,上月底一条“花200万买假赚回400万”的报道,使他再次进入民众视野。可以说,舆论对职业打假人的关注从未中断,这种关注是人们打假热情的间接反应,从侧面也可看出当前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进展。
经历20年的演变,职业打假现象已经发生变化。首先是群体规模的扩大,曾经作为时代弄潮儿的王海,如今不像过去那样显眼,因为有越来越多的“王海”加入到职业打假行动中来,从过去的单兵作战到公司化运营,职业打假逐渐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而存在。当然,更大的变化发生在法制层面,职业打假人感叹当下是“赚钱的时代”,因为国家立法层面对消费欺诈、制假售假、危害食品安全的打击力度越来越重,规定的赔偿额度越来越高。对于职业打假人来说,法制的完善自然有利于其开展工作,然而这种维权体会可能只是这一群体的独特感受,它并不意味着日常维权门槛和维权成本的降低,事实情况可能是,职业打假人所提到的境况变化,在普通民众那儿并没有发生。
为什么对维权的体验会有反差,这与职业打假人和普通民众各自的维权路径有关,前者往往要精心策划,且有特殊的知识准备,更愿意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而普通民众恰恰忌惮繁琐的司法程序,只能浅尝辄止,他们没有足够的耐心和精力去维护自身权益,更无法预知维权所获得的补偿是否能弥补自己的付出。对于后者而言,相关法制的进步往往只是象征性的,法律能否发挥作用,归根结底还得靠监管部门的工作。
职业打假人之所以屡屡成为舆论焦点,与人们日常维权遭遇的种种困顿有关。维权过程中遭遇的种种不顺,往往会引发对监管部门的不满。所以外界不可能单纯将职业打假视为一种生意,而是带着道德评价去审视其作为。这可能是一个美丽的误会,王海曾强调自己打假与正义无关,其工作纯粹是为了私利,遗憾的是,“王海现象”曾经引领了一个消费者维权时代,而且20年后的今天,职业打假人仍然作为一股特殊的打假力量而存在。广州的打假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打假人越多对社会越好,这是一种好的愿望,但理性的人应该清楚,职业打假只是一种特殊手段,市场秩序的规范光靠他们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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