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 广州市至信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天臣集团 广州申悦防伪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卫士
倾松防伪 上海中商 中江科技 通盈科技

[社会热点] 用微信在朋友圈卖假货 被送上法庭最高将面临7年有期徒刑

[复制链接]
查看24339 | 回复4 | 2015-5-17 02: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亲,你还没有登陆哦,无法享受到更多服务的,马上登陆。如果还没有帐号,请立即注册
    近期,杭州一女子在朋友圈售卖名牌假货被送上法庭。根据《刑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售金额达到5万或查扣货物价值达15万元),最高可能面临7年有期徒刑。

    在法庭上,该女子一度泣不成声: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
    2013年年初,何某在微信上看到,一个广州的朋友经常会在朋友圈里发布一些名牌包包。“我一开始是觉得这些包很好看,所以就转发了这些图片。”何某说,这一转发不要紧,很多朋友都来向她打听价格,想要购买。
    何某想着,平日里也见别人在朋友圈做代购,赚钱不少,自己又有渠道,何不也搞个副业,赚点外快?
    把自己的想法和广州的朋友一说,一拍即合,何某成了中间代理。所谓代理,就是何某通过自己的两个微信号,在“朋友圈”挂卖商品,然后,把顾客的需求量发给广州的朋友,由朋友从广州的生产工厂里直接发货给卖家,何某则赚取中间的差价为利润。
    2013年12月4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在何某位于下沙四季景苑的住所内发现假冒的24件商品。据统计,从2013年年初开始,截至2013年12月4日,何某销售假冒“香奈儿”、“普拉达”、“路易威登”等注册商标的商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1万元。2014年8月25日,下沙警方向下沙法院移送审查起诉。
    一般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或者查扣货物价值15万元,就构成此罪。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账号

×

手机扫码浏览
贡献值排行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昆仑剑 | 2015-5-18 08: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圈问题不大,但更加应该讲诚信,否则不但违法还,你还会失去朋友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力水手 | 2015-5-18 10: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不知所谓 | 2015-5-18 15: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阿德 | 2015-5-18 20: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