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法院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10个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多起涉及网络购物。
公布典型案例小米欺诈消费者被判赔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类型涉及消费者购买食品、保健品、汽车、家电安装、预付卡消费、网络购物等类纠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其中有三起是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消费者主张权利,最终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典型案例显示,去年4月8日小米在官网上发布广告:10400毫安时移动电源特价49元。当日,消费者王辛在该网站上订购了两款商品,其中该款移动电源被收69元。交易成功后,王辛告小米价格欺诈,被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王辛不服,上诉到北京一中院。二审法院认为,涉案网购合同有效,消费者拥有公平交易权和商品知情权。小米公司认可小米商城活动界面显示错误,解释为电脑后台系统出现错误。二审法院认定小米公司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故意,判决王辛退还小米公司上述两款商品,小米公司保底赔偿王辛500元,退还王辛货款108元,驳回王辛其他诉讼请求。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杨临萍指出,此案典型意义在于,销售者网上销售商品有价格欺诈行为,诱使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即使该商品质量合格,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和保底赔偿。 单位“知假买假”不能获惩罚性赔偿 据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当前,消费者维权诉讼呈现出六个新特点:一是消费者维权案件数量增多。人民法院注重运用惩罚性赔偿和举证责任倒置等制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广告宣传的制裁力度;正确适用新《消法》关于“退一赔三”和最低赔偿500元的规定,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二是消费者维权诉讼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广大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亟待提高。三是“职业打假”、“知假买假”纠纷较为普遍,各级人民法院依照食品药品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个人打假者具有消费者身份,加大了消费者维权的力度。四是网购纠纷明显上升。五是消费者维权不足与过度维权并存,影响了维权效果。六是消费者维权难依然存在。人民法院将顺应新形势,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让消费者更有尊严和力量。 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临萍介绍,个人“知假买假”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如果单位“知假买假”,受“合同法”等法律保护,不能要求消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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