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茅台酒事件近日不断发酵。中国消费者协会5日发布致唯品会的劝谕函,称唯品会的解决方案仍存在三大问题,应该公示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公布涉事供应商的具体信息和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商品信息。
有消费者反映2015年12月8日在唯品会购买的茅台酒涉嫌假冒。当月31日,唯品会发表声明称部分产品被鉴定为非茅台集团原厂原装商品,但无毒无害,已联系所有购买此商品的消费者退货退款,将垫付商品价值十倍的赔偿,并表示因供应商严重欺诈,已向警方报案。 针对唯品会公布的解决方案,中消协在劝谕函中表示,唯品会所售假茅台酒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应经全面客观公正检测,并公示结果。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质量问题涉及损害消费者人身健康权,经营者应承担严格的法定义务。唯品会回避产品的质量问题,在未经全面检测的情况下强调所售酒“无毒无害”,仍未解除消费者对此问题的担心。 中消协提出,唯品会应公布涉事供应商的真实信息,否则将影响其他商家和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能会经由其他途径购买到涉案供应商提供的假冒商品。 同时,中消协表示,唯品会目前没有列出同一专场内此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商品,消费者有理由担心其他商品是否存在类似“假茅台”的问题。为此,唯品会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情况,协助彻查产品质量,并向社会公布,以便消费者有效行使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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