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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民质问:局长你的办公室超标了

2014-10-28 00:55:57作者:公益维权人士 叶茂良

导语:  这是温州市民叶茂良的疑问。今年4月底和10月底,他先后就当地两名局长的办公室面积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得到了两种不同的回答。

局长,你的办公用房超标了吗?

  这是温州市民叶茂良的疑问。今年4月底和10月底,他先后就当地两名局长的办公室面积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得到了两种不同的回答。

  叶茂良告诉记者,鹿城区财政局回复称,该局局长胡向阳办公室为27平方米(含接待区域)。但是他没有从瑞安市卫生局得到局长办公室面积的明确答案。

  被视为“第四公”改革的办公用房关注度近来堪比“三公”改革(公车、公务接待、公费出国),11月底出炉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下称《条例》)明确对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说“不”。

  腾退超标办公用房正在成为各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主要举措,“存量”几何亦值得探究。一名浙江基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有的领导办公室“大得实在太过分,都可以打羽毛球了”。

  两种回复

  叶茂良告诉本报记者,今年4月份,他到鹿城区财政局办事,目测发现局长办公室比较宽敞。而按照1999年出炉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下称《标准》),科级官员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当月底,叶茂良向鹿城区财政局申请该局长办公室具体面积的信息公开。不到一周之内,鹿城区财政局予以回复称,该局办公用房产权属区政府所有,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进行管理及调配,局长办公室面积为27平方米(含接待区域)。

  今年10月份,叶茂良在瑞安市卫生局办事时也发现局长办公室面积“目测较大”。

  于是,他向瑞安市卫生局提出同样的信息公开申请。11月5日该局答复称,该局办公用房系该市机关事务局统一调整安排,就该局履行法定职责过程而言,客观上没有也不需要制作或获取或记录、保存申请人所要求申请公开的信息。

  叶茂良称,在觉得答复“不满意”的情况下,他向瑞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15日该局回复称,该市卫生局具体楼层、办公用房面积等,由该局与有关单位自行决定。对此叶茂良认为,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卫生局不但没给出卫生局局长办公室面积,且在答复中“踢皮球”。

  叶茂良对鹿城区财政局公布局长办公用房面积感到欣慰,然而令他不满意的是27平方米办公用房中“含接待区域”。他认为,如果这间办公室面积超标,“含接待区域”不应该成为挡箭牌,“如果这样的理由成立,那‘含会议区域’呢?”

  鹿城区官方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目前,该区财政局已对办公场所进行调整,将原本一些面积比较大的单间办公室改成两人一间。

  宽敞和拥挤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公车改革倡导者叶青告诉本报记者,超标使用办公用房在全国比较普遍,且越往基层问题越严重。他称,在一些地方,财政、国税、地税等财税部门的超标用房比其他部门要严重一些。他认为,当时有关部门在建设办公用房时,应该考虑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这点在之前比较欠缺。”

  《标准》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比如上至中央机关中正部级(省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下至县级及直属机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上述基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士称,在国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下,地方政府部门近几年才重视《标准》要求。然而,令他们感到尴尬的是,县直属部门主要领导为科级干部,按规定办公室人均面积为9平方米,但实际上几乎很难做到,“如果达到要求,办公室就会显得很拥挤。”

  但事实是办公用房存在“旱涝不均”的现象。今年3月份,有媒体报道称,鹿城区曾开展调查发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中有19%被用来出租、出借,其中用以出租的约23.88万平方米;用以出借的约1.2万平方米。而办公用房不够的部门单位向外租借场地,租借的办公用房总面积达5.1万多平方米。

  上述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士说,出租、租赁由各单位自行决定,缺乏统一管理调配,容易造成资产流失、税费增加等现象。

  改革推进

  从中央到地方,规范办公用房的各类举措陆续推开。鹿城区上述官方人士称,经过前期梳理准备后,去年该区正式启动“办公用房改革”,全区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房产,全部纳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调配,目前92%的房产已经进行产权登记。

  截至今年5月,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给41个单位调剂办公用房,节约办公用房支出1500多万元。包括办公用房、营业房等富余房产,鹿城区全部通过公开竞价招租:一般房产通过公开竞价招租确定承租人,租赁起拍价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个别特殊房产采用协议出租,按租金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并报区监察局备案。当月,《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其中明确,办公用房超过配置标准面积或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收回,统一调配使用。

  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其中明确,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如超过《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条例》发布后,已经有多个省份在岁末密集清理超标办公用房,比如陕西省各级机关以及直属事业单位已经腾退办公用房1666间、3.98万平方米。这意味着,每间办公用房面积接近24平方米。

  “办公用房改革,从上到下推进比较容易。”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陈建光告诉本报记者,同时希望对办公室用房之外的公共服务用房等进行相应的规范,“目前这块还是空白,地方执行缺乏细化标准”。

  叶青认为,在坚决贯彻中央要求的情况下,地方可以适当考虑办公用房标准上下浮动空间,比如大于30%的坚决清理腾退,面积较小的超标房可适当调整。